为推进城市节能环保,提升“工小美”城市品位,满足广大市民舒适、绿色出行需求,理顺公交票价机制,促进公交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发展改革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在开展公交票价调查,城市节能环保公交车客运成本监审,召开票价定价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综合考量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现状等因素,参照全省其它设区市公交票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1月10日起实行城市节能环保公交车票价。
新余市城市节能环保公交车基本票价2元/人次。即投币乘车为2元/人次;使用普通IC卡和市民卡乘车9折优惠为1.8元/人次;中学生卡继续实行4折优惠即0.8元/人次;继续执行“四类人员”(城区小学生、65周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不变,即使用老年卡、爱心卡(三级以上下肢残疾人)、小学生卡和现役军人持证免费乘车;1.2米以下儿童乘车免费;普通燃油公交车保持现行1元/人次票价及折扣优惠免费等政策不变。为衔接票价,503线路(火车站—仙女湖)由现行1、2、3元/人次阶梯票价调整为2、2、3元/人次。城市节能环保公交车根据季节性变化适时开启使用空调(每年1、2、6、7、8、9、12月份开启,共计7个月)。节能环保公交车前门处贴有“节能环保公交车”标识,以方便市民选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