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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零时起,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下调,汽油每吨降低230元,柴油每吨降低220元。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综合考虑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决定我省成品油从今日起执行新价格:西宁地区(一价区),90号汽油(II)最高零售价由现行的每吨8125元调整为7895元;0号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由现行的每吨7465元调整为每吨7245元。省内二价区,汽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8005元,柴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7355元。省内三价区,汽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8135元,柴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7485元。省内四价区,汽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8375元,柴油最高零售价定为每吨7725元,其他非标准品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
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调整以后,成品油零售企业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调整零售价格,但不得高于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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