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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公交”危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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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6 1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合肥市交警支队统计,截至5月23日,合肥市今年以来由公交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已达13起,造成14人死亡,40多人受伤,远高于去年全年同类事故死亡人数。“野蛮公交”现象已引起合肥市民强烈不满。

    “野蛮公交”现象并非合肥市独有,哈尔滨就有市民把当地一些承包线路上的公交车称为“疯狂老鼠”,说坐上去让人心惊肉跳。许多大城市的公交车借政府优先发展公交的政策,无视交通法规,不仅相互超车,而且随意抢道并线,常常一辆公交车出站就挤占两三条车道,造成交通堵塞,威胁其他车辆安全,其霸道现象已成一景。

    城市主要交通工具,为什么会变成对市民安全的一大威胁?驾驶员当然要负直接责任,但一味指责驾驶员也有失公道。

    据报道,合肥市公交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奖惩措施全部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比如,线路安排时间过紧,完不成往返次数任务就罚款;节省1升油奖励驾驶员2元钱,超过了就扣钱;驾驶员入职先交纳1.5万元“押金”,而驾驶员的月收入不过1400元左右。创收压力下,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弱,拼命多拉快跑。

    公交公司作为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它又不是一般的纯市场化企业,而是具有公益性质,应以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以确保安全为生产经营的第一原则。摆不正其中关系,就可能为了创收而忽视安全,威胁市民的生命健康。合肥市的“野蛮公交”,曾一度使市民们谈车色变,担心孩子坐上公交车后能不能安全回家。

    现在,不少城市实行了公交改革,承包线路、实行股份制等,这些做法减轻了财政负担,促进了行业内的竞争,提高了公交运营效率,但也带来了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放松安全管理的问题。去年10月1日发生在重庆市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挂靠承包”经营是惨祸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野蛮公交”危害甚大。公交改革如何做到把提高运营效率与确保行车安全、增加乘坐舒适度结合起来,是各地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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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6 21:13 | 只看该作者
野蛮公交危害之大,重庆711路的事故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公交经营方式的国有性质可以改变,但其安全第一、服务乘客的宗旨不应改变。有安全才有信誉,有信誉方见效益,理顺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摆正票款与服务的位置,是当前许多非国有性质公交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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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6 22:34 | 只看该作者
承包责任制造成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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