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穗价函〔2010〕624号 发布时间:2010-10-11 http://www.gzwjj.gov.cn/html/zwgk/ywgz/jggl/2010-10-11/24073.htm
广州市客轮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定中大码头—海心沙码头航线水上巴士票价的请示》(客轮发〔2010〕189号)收悉。鉴于你公司新型水上巴士为不同需求的市民提供了多样化的客轮交通和观光游览服务,现就有关票价问题批复如下:
一、中大码头至海心沙码头新型水上巴士首层普通客舱票价为:相邻两码头之间每人次1元,非相邻两码头之间每人次2元。
二、专为观光游览提供服务的二层头等舱票价实行ZF指导价管理,单程最高票价每人次6元,双程最高票价每人次10元,你公司可以自主实行票价优惠。
三、二层头等舱提供的随船餐饮等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公司自主定价。
四、请做好上述服务项目价格的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物价局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