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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上午,西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月24日106路公交车被砸、司机被伤案,参与砸车、伤人的9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2月24日15时许,一名三十多岁的男乘客在106路公交车驶离黄河路一公交站公交港湾时,声称要下车,让司机停车,被司机马某拒绝,随后,该男子竟然掏出匕首威胁马某停车,后被其他乘客劝开。106路公交车驶到下一站后,男子下车了。
16时30分许,当马某驾车返回,公交车再次行驶至这个公交站,车还没有停稳,一伙不法之徒一拥而上,手持砍刀、铁棒将公交车车窗玻璃砸碎,车体砸坏,并砍伤马某手部,受伤的马某跑到马路对面后,被追赶而来的歹徒打倒在地,并用刀砍伤他的头部、颈部。
此事发生后,造成附近路段交通堵塞,严重影响这一区域的交通秩序,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案件发生后,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安排抢救受伤人员,展开案件调查工作。此案也引起了青海省公安厅和西宁市公安局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城西公安分局尽快侦破此案,缉捕犯罪嫌疑人。
案发后,城西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对案件的侦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专案组民警走访摸排,初步确定其中一嫌疑人为金某。3月1日,办案民警将金某抓获。随后,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参与砸车、伤人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后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男乘客与106路公交车司机马某发生争执后,给他的亲戚马某某打电话让其叫人赶至黄河路一公交站附近“收拾”司机,于是马某某纠集了一些社会人员,当马某驾驶公交车返回时,一伙人砸了公交车,伤了司机。
警方表示,公交车是广大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作为一个公民,应该有最基本的公共道德,遵守公共交通秩序,即使发生一些不愉快,也应以有益于创建和谐社会的方式,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解决,不能以“收拾、摆平、刀枪棍棒”的方式来处理 ,否则,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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