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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发飙强拉客车方向盘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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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1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太发飙强拉客车方向盘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

中新网2013-10-17

中新网盐城10月16日电 (于从文 吴加全)一名七旬老太太乘坐长途客车时,在中途要求下车遭到司机拒绝,她一气之下跑到司机身边强拉方向盘,致汽车撞上路边护栏。16日,该老太太的过激行为,被江苏大丰法院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5月9日,七旬老太太方某乘坐由江苏无锡开往大丰的长途客车,当日下午16时许,客车行驶至204国道大丰市刘庄镇通榆北路路段时,方某要求下车,由于是非停靠点,司机拒绝了她的要求。方某随后冲向司机座位,强拉方向盘逼司机停车,致使司机在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下客车仍撞向路边的防护栅栏,造成客车前保险杠及24米栅栏损坏。

  经鉴定,客车的直接损失价值人民币4098元,防护栏直接损失价值人民币2520元。当日,方某被大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发后,方某赔偿运输公司客车损失人民币409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在正常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中,强拉汽车方向盘致汽车撞向路边防护栏造成损失,危害了不特定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方某归案后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方某赔偿被害单位损失,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完)



稿源: 中新网)
作者: 于从文 吴加全 )
编辑: 王俞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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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18:29 | 只看该作者
您发错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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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18:33 | 只看该作者
这种行为就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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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8 13: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绿海探航 于 2013-10-18 13:41 编辑
chenhao7 发表于 2013-10-17 18:29
您发错地方了

应该发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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