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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公汽联营公司 于 2013-10-31 22:36 编辑
请问你有何理由随便关闭别人帖子,请问我哪里违规了?别以自己很牛,论坛发言自由,你在怎么瞧不起411,411拥挤也成为事实,发生血案肯定惊动集团,我就不信他们无动于衷!你这破论坛也不是政府的,你个人别太牛哈!
1:从事件本身来看,有行凶者动刀的情节,无疑已经是违法了。行凶者本人无视法律是事件的最主要原因,双方言语不当是次要原因,这种情况互相谅解一下就过去了,没必要吵起来更不需要动刀。
2:此事件与公交车本身与公交集团无必然联系,首先高峰期间公交拥挤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情,其次事件发生也不在司机掌控范围之内,集团没有过失。
3:至于应该用什么车,本身就不是由这种个例决定的,要看实际客流状况。
4:关于411换车的话题楼主一直夸张,而且自相矛盾的言论很多,之前也有多次处理。具体的内容,看看4月份的帖子就有了。
楼主这次发帖无非就是借411出这么个事反映411路车太小,集团应该有动作如何如何
而且楼主在411路的话题上一直不够客观,甚至在转发民意网内容时自作主张修改民意网留言反馈,发表不实消息
论坛确实是发言自由的,总之希望楼主不要以自己的自由为借口影响他人的自由。世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实现自由的前提是不妨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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