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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ZF提出的“要把大连建设成为数字化城市”战略目标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金州区城市公交管理水平和企业经营透明度,推动公交事业快速发展,使市民出行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市发改委(2008)617号文件《关于对金州区城市公交车实施IC卡价格的批复》和金州区ZF(2008)33号《关于对金州区城市公交车实施IC卡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大连正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将在金州区内实施公交使用IC卡乘车。具体通知如下:
一、取消成人(职工)月票,实行IC卡乘车。(中小学生月票、高中专线月票暂不变,离休干部、伤残军人乘车仍使用离休证和伤残军人证免费乘车。)
二、各线路使用IC卡乘车票价为0.90元/人次。如不使用IC卡,各线路车售票(上车投币)价格不变,仍为1.00元/人次。
三、起用IC卡乘车的时间:2008年12月20日实行,原职工专线季票有效期延续到2009年1月5日。
四、办卡时间及相关须知:2008年12月1日开始办卡,可单位办卡和个人办卡。区内办卡及充值点在大连银行金州区内的三个支行,即:大连银行金州和平路支行(人寿保险东),大连银行金州解放路支行(区交警队北),二站对过冠军大厦楼下大连银行金州斯大林路支行。还可以在市内及开发区等地大连银行所有的营业网点办卡。办卡时每张卡须交纳30元押金,并按规定的充值标准充值。
五、卡的使用范围:此次推行的IC卡,是大连明珠公用卡公司推出的城市“一卡通”的公用卡,它不仅可以用于金州公交乘车缴费,还可以在本市内及开发区等公交乘车使用。
大连正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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