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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交站30米路段内禁设停车位
2013-12-13 10:52:20 来源:渤海早报
分享到:更多 天津市日前制定《天津市中心城区道路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公共汽车中途站应设置在轨道车站、医院、学校、大型商场和居住小区附近,且步行距离不超过20米。
天津市日前制定《天津市中心城区道路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中心城区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将遵从以人为本、公交优先和街道共享基本原则,道路空间分配有效保障行人、非机动车和公交车的通行路权,合理压缩小汽车道宽度。
《导则》明确,机动车路内停车严禁侵占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空间。交通性道路和医院等重点地区周边道路严禁路内停放机动车;中小学校周边道路可采用即停即离方式停车。公交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不足30米的路段,严禁设置路内停车位。
按照《导则》,设置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单向车道数不宜少于3条。高峰小时道路断面单向公交客流量超过2000人次或单向公交车流量超过90辆应设置公交专用道。公共汽车中途站的设置不得影响慢行交通的安全有序通行。公共汽车中途站应设置在轨道车站、医院、学校、大型商场和居住小区附近,且步行距离不超过20米。(记者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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