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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哈尔滨公交乱鸣笛司机被罚50元 车队将拆除全部电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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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0 08: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东北网2月10日讯 “嘀嘀嘀……”昨日12时许,中央大街与西五道街交口处,一辆53路公交车连续发出急促尖锐的鸣笛声,正在路口通过的市民、游人都吓得“一哆嗦”。当时有市民马上向交警部门举报,交警一路追至终点站,找到违法司机并予以处罚。  53路路口乱鸣笛
  市民游客吓一跳
  昨天12时许,中央大街与西五道街交口处人流往来不绝。行车道绿灯亮起,一辆牌号为黑AE9640的53路公交车连续鸣笛驶过,突然响起的笛声把众市民和游客都吓了一跳。随后,有市民拨打手机向交警部门举报。
  交警道里大队民警赶到时,乱鸣笛的公交车已驶离现场。于是,一部分民警在该路口组织疏导人流车流,监督过往车辆,禁止乱鸣笛;另一部分民警继续对违法公交车进行追查。
  据交警介绍,事发路口每天有大量行人通过,加上过往车辆比较多,时常会出现行人抢行、车辆乱鸣笛的情况。由于这里街面较窄,虽然交警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经常在此进行劝导,但类似现象仍时有发生。
  违法司机被罚50元
  车队拆全部电喇叭
  根据乱鸣笛的53路公交车行驶方向,交警前往53路公交车位于道里区安隆街的终点站。
  在终点站,交警找到了黑AE9640号公交车和当事驾驶员。对乱鸣笛行为,驾驶员解释说,当时“人太多,鸣笛是为提示防止事故”。
  对此,民警表示,哈市规定二环路以内禁止鸣笛,而且中央大街是哈市标志性景观街路,过往市民游客众多,乱鸣笛会对行人造成惊吓,同时也影响了哈市的文明交通形象。
  因为乱鸣笛,该驾驶员被依法处以50元罚款。该公交线路负责人对此表示支持,并配合交警部门,自行对车队全部21台车辆的电喇叭统一拆除。
  交警部门表示,文明交通是哈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准之一,希望广大驾驶人养成不乱鸣笛、礼让行人的文明行车习惯。
  交警部门近期将继续加大对乱鸣笛现象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在医院、学校、商圈周边。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杜绝“中国式过马路”,要按灯通行,共同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秩序。
  市民如果遇乱鸣笛情况可举报,交警部门联合本报公布举报热线:84299110。
  交警提醒
  1.二环路以内禁止鸣笛,乱鸣笛者将罚50元。
  2.一旦发现私装高音喇叭,交警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并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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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0 23:34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禁止鸣笛范围可以扩大至三环,甚至是四环。
喇叭这玩意嘛,就哈尔滨这素质,今儿拆了明儿照装不误!抓着了辩解说为了乘客安全如何如何,没抓着的逍遥着呢!

公交鸣笛会对行人造成惊吓,那么地铁进出站鸣笛同样如此。十一的时候是这样,不知现在是否还鸣笛。
其他城市的地铁,我见过的,没有进出站鸣笛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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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1 18:33 | 只看该作者
刀是用来杀人还是切菜完全看使用的人。喇叭不是不可以装,关键还是看什么素质的司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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