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晚上回家时被321夹脚了,该如何处理,请大家帮拿个主意
2014年7月1日,晚上18:50,在六里桥东321候车站我在立席等待排队上车,上了一会后,上车速度变慢,前方有人开始站在两边不上了要等下辆,于是我绕过前面的人来到321路63473号车迈出右腿上车时,被车门夹住右脚踝。
上车后,售票员说她已经喊关门后,我还要伸腿上车,表示责任不在她,我表示要去医院后,她又改口说车门没夹到我。并通知司机在高速上停车,以全车乘客相要胁,司机也表示说没看见夹到我。我拨打96166进行投诉。但司售仍旧不承认夹到我。
车行到佃起村731医院后,我自己去医院,再次给96166打电话,对方要我先在大厅等待,我自己就挂号,十多分钟后,321车队来电话,一个自称负责的男人表示,当时已经没人上车了,站台上和售票员都已经喊了关门,我才上车的,所以夹我脚的事不怪车队,让我自己看病。我说我是在总站排队上车的,怎么叫没人上车呢,再说,我并没有听到有人喊关门。车队应该确认无人确实无人上车再关门行车,况且售票员在车上坚决不承认夹人令人气愤,对方仍旧表示这事与他们无关。建议我走法律途径。
我去看了医生,医生表示略微有些红,我自己感觉也不疼,只是有发热的感觉。医生表示没有太大问题,建议我先观察一天,如果明天不红肿应该就没有问题,如果明天严重的话照X光确认,并给我开了三天的假条,临床诊断为右踝外伤。
我准备明天休息一天,如果没有问题,后天上班。并要求321赔偿我一天的工资及挂号费,如果对方态度还是这样坚决,我直接去公交集团投诉。
请问:此事321车队到底有没有责任?我明天休一天年假,公交方面应该不应该给我补偿?如果给补偿的话,多少合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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