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木城涧 于 2014-9-26 00:56 编辑
两拨人为不同公司发小广告而产生争执,为此两次于下班高峰期在地铁10号线车站发生互殴,引发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昨天获悉,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汪某和刘某等5人提起公诉。
据指控,汪某等人于今年5月21日晚6点10分在本市地铁10号线宋家庄站至成寿寺站列车上与刘某、文某和曹某因散发小广告而发生口角,后汪某给蒲某打电话,要求对方帮忙出气。为此,蒲某纠集黄某和邓某等4人,在本市朝阳区地铁10号线成寿寺站站台上与汪某汇合,与刘某一方发生互殴,后被劝开。
当晚6点20分许,刘某为报复汪某一方,带领文某、曹某欲前往汪某等人位于朝阳区某酒店的办公地点,后在本市朝阳区地铁10号线十里河站北厅A口闸机处,与汪某等人相遇,双方再次发生互殴,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影响乘客的正常进出站秩序。5名犯罪嫌疑人随后被民警抓获归案。根据《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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