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经南京市建委门户网站公示及乘客代表座谈会等多方征求意见后,《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下简称“守则”)经修改定稿,昨日正式发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定稿守则与公示稿最大的区别是,新加了一条内容:“对持伪造的优惠乘车证件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可以视情节加收全程票价五倍以下票款。”
记者注意到,《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是为了配合将于明年元旦施行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而出台的。日前“守则”在征求公众意见时规定,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而最终施行的守则则明确:“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乘客可以多带10斤的重量坐地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