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建委和太原市公交集团公司规定:原有的《老年优待证》使用期到2008年12月31日止。就这一规定,太原市百余位老人提出质疑,认为这一规定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重了老年人的负担,本报曾以《免费坐公交横生诸多“槛”》为题报道过。事情引起了太原市人大常委会的关注,12月25日,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联合调查组负责人说,联合调查组正在对这一事情进行相关调查,目前,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我们已经和太原市公交公司进行了协调,2008年12月31日后,未办理免费IC卡的老人,《老年优待证》暂时仍可使用。”
对办理IC卡一事,韩福恩等老人提出诸多问题。“公交IC卡成本高达15元,是原来《老年优待证》的3倍,我们都认为不合理。”另外,在办理公交IC卡时需要缴纳每年12元的保险,不办保险就不给办卡。“这违反了自愿原则,再说,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事情,为什么公交公司出面代收?”老人们认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韩福恩老人认为,停止《老年优待证》的使用无论从事实上还是法律上,都对老年人造成了伤害。
6月16日,太原市公交公司和太原市建管委发出文件,从即日起为全市70岁以上老人办理公交车免费乘坐IC卡,办理此卡后,可乘坐市内除“9”字头外的所有公交汽(电)车。由于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联合调查组目前正在调查中,因此,虽然未办理IC卡的老人暂时仍可使用《老年优待证》,但只允许免费乘坐30多条汽(电)车线路,不能享受到真正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