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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l(SO4)2 于 2014-12-22 15:09 编辑
从情理上讲,提前刷卡,然后继续乘车,在该路段应当认定为逃票,出了事故向公交公司索赔很没有道理!不过如果打官司的话,受伤乘客还是能从公交公司拿到赔偿金的。
首先,该事故是乘客自搭乘公交车之后发生的,根据合同法之规定,乘客与公交公司已经依法打成了运输合同。虽然有乘客逃票,但这只可能会影响承运人的债权。其次,作为承运人公交公司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同期间内将乘客【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承运人不得以乘客逃票为由而推卸其应当承担的运输合同义务。也就是说,在运输期间公交车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乘客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公交公司全部予以赔偿。如果过错方不在公交公司,公交公司还可以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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