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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blswf 于 2015-9-11 17:09 编辑
市残联《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盲人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通告(交通委京残联2012年第4号)》中规定:
(一)持“残疾人证”免费乘车的乘客,应遵守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相关规定,无证乘客照章购票。
(二)“残疾人证”仅限本人使用,乘客需对证件妥善保管,确保证件完整,照片、文字清晰可辨。
(三)乘客在乘车时应主动向司、售及稽查人员出示“残疾人证”,验证合格后方可免费乘车。
(四)持“残疾人证”乘车时,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可免费携带。
(五)对违反残疾人证使用办法的乘客和存疑的“残疾人证”,持证人必须照章购票、补票。
(六)盲人(视力残疾人1—4级)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盲人(视力残疾人1—4级)的一名陪同人员享受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规定。
(七)待残疾人专用一卡通系统开通后,残疾人需持“残疾人证”及身份证到市残联指定地点领取“残疾人专用一卡通”,免费刷卡乘车。
(八)此通告解释权归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如何查验?
打开残疾证,根据残疾证上面对 残疾类型,钢印,签发日期等信息进行验证。
对,人-证不符,或冒用残疾证的人,应当按照《北京市公共汽车电车车票使用规则》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 使用他人学生卡、免费卡(证)或涂改、伪造的卡(证)乘车的,补交票款150元,并收缴卡(证)。
第三十一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按规定购买和使用车票并拒绝补票的;
(二)拒绝乘务人员、站务人员、稽查人员查、验票的;
(三)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
(四)倒卖、伪造、变造车票的;
(五)私自更改车票信息的;
(六)损坏刷卡设备的;
(七)其他扰乱公共交通运营秩序行为的。
但现今社会中,伪造免费票制现象严重,部分票证防伪技术落后,假证泛滥。市残联《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盲人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通告(交通委京残联2012年第4号)》规定中也有延展内容:
(七)待残疾人专用一卡通系统开通后,残疾人需持“残疾人证”及身份证到市残联指定地点领取“残疾人专用一卡通”,免费刷卡乘车。
不过残疾人专用一卡通也需要验证,核查持卡人员是否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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