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起,我市1路公交车开始执行新的票价标准。据了解,本次票价调整的特点是有升有降,阶梯收费,即多坐车多付费。
新的票价标准为:市区至扎区两地区间的票价由原来的3元/人次上调为4元/人次,上调幅度33%;市区或扎区城区内票价保持1元/人次不变;市区到扎区新区或扎区岗楼到木材加工园区的票价保持3元/人次不变;市区到木材加工园区或扎区岗楼到新区的票价由原来的3元/人次下调为2元/人次,下调幅度为33%。
1路公交车由满洲里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承担运营,平均单程运营距离为32公里,运营区间为南区阜城街停车场至扎区岗楼。该线路与其他公交线路不同,是连接市区和扎区的唯一线路,承担着两地公共交通运输任务,具有运营里程长、宏丰木业至扎区新区区间上下车乘客少等特点。
市发改委副主任李宏伟介绍,1路公交车现行票价是2002年制定的,标准为市(扎)区内1元/人次,市区至扎区3元/人次。谈到调整票价的原因,李宏伟说:“一是票价政策应符合公共交通发展要求。我市1路车现行票价是2002年制定的,已经实行了13年。现阶段我市公共交通出行量、结构以及成本发生了巨大变化,票价不能完全反映成本变化情况,票价水平与运营成本背离将导致运营者自主经营的活力和发展动力不足。二是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的变化。虽然成品油价格现在呈下降趋势,但是国家成品油价格补助到2019年不论如何波动,每年将逐年递减。按目前经营状况看,2016年价格补助减少后将出现亏损。三是直接运营成本的增加和客流量的减少导致利润下降。根据成本监审结果,核定直接运营成本为2.51元/人次,核算营业收入为2.53元/人次。由于直接运营成本的增加和客流量的减少,1路公交车运营现处于微利状态。”
据了解,1路公交车票价调整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15年版)《满洲里市1路公共汽车直接运营成本监审报告》。此前,市发改委于7月30日组织召开了满洲里市调整1路公交车票价听证会。听证会上30名代表在发言中明确同意听证方案中提出的拟调整意见。大多数听证代表认为,加强城市公交建设,方便群众出行,既要考虑运营者的经济效益,还要考虑大多数乘客的支出负担,兼顾双方利益对公交票价进行适当调整是必要的。经营者应加强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收费应透明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