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我县残疾人的福利来了。今日,记者在县残联了解到,我县残疾人只要用残疾证办理“爱心卡”,就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
自2009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遂昌县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遂昌县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意见》、《遂昌县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遂昌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与残疾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文件。
结合我县情况,县残联经过多方争取、协调,让我县残疾人享受免费政策。据悉,残疾人只要带上残疾证原件或残疾证复印件和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即可到平昌广场公交车亭办理“爱心卡”,凭“爱心卡”不仅可以免费乘坐我县1路—5路公交车,而且在整个丽水地区乘坐公交车都可以免费。
据了解,“爱心卡”为年卡,但无需每年办理,只需每年7月份到平昌广场公交车亭审验1次即可,不按规定年审的“爱心卡”将自动失效。
值得注意的是,“爱心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买卖、伪造、涂改、转借或冒用,若不幸丢失,持卡人应及时持残疾证到平昌广场公交车亭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成功3天后可补办新卡。
据统计,我县符合申领“爱心卡”的残疾人有6000余人,目前已有152名残疾人拿到了“爱心卡”。此外,若是拥有献血荣誉证或特困证的市民,同样可以办理“爱心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