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确定了城市公交发展五年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贯通市、县(市)及广大农村的公交服务网络,实现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5%以上,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率达到10%以上,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100%,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90%以上。
《意见》从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公共交通行业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推行交通综合管理五个方面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构建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根据《意见》,我市将因地制宜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确保到2017年底,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到8%;同时加快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建设,推动绿色交通发展,确保到2017年底,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90%以上;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重点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利用智能调度系统科学调度车辆,全方位优化公众出行时间,建设电子站牌,进一步完善“掌上公交”查询系统,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共交通服务的便捷所在,既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又节约出行时间;根据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要,逐步实现“零距离换乘”的要求;在重点拥堵区域和路段取消占道停车,交通高峰期实施小汽车分时段限行措施,缓解老百姓高峰时段的出行压力,让大家能够选择不同的绿色出行方式,降低当前汽车尾气对大气的污染;贯彻“公交优先,城乡一体”发展理念,将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列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工作,并提供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持和保障。
为了保证该实施意见确实落实到地,我市明确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