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黄湾镇尖山村的沈老伯妻子患尿毒症已多年,生活贫困,他每隔一天就必须陪同妻子到市区人民医院做血透,乘公交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自2013年7月海宁市推出困难家庭公交出行补助政策后,这笔费用大部分已由财政补助。沈老伯感慨地说:“这真是‘雪中送炭’。”
为向困难家庭提供出行补助,2013年6月,海宁市交通、民政、教育、财政等部门联合发布《海宁市困难家庭公交出行补助实施方案(试行)》,规定自当年7月1日起,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求助证》《困难家庭援助证》《困难残疾人家庭优惠证》的家庭给予公交出行补助,此举为全省首创。按照公交扶贫政策,具体补助分两块:一是就医公交出行补助。对持有“三证”的适用对象,每户每半年发放公交IC卡100元;在本市就医年公交车费自负部分超过1000元的,按照实际支出给予全额补助(即就医者本人公交出行费用)。二是针对持“三证”家庭的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读学生,每人每学期发放公交IC卡200元。
此项扶贫政策推行两年半以来,已累计发放公交卡17040张,发放出行补助183.54万元。提供困难家庭就医出行补助157.26万元,发放公交卡15726张;提供困难家庭助学公交出行补助26.28万元,发放公交卡1314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