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23日下发《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换乘及服务设施配套规划标准》,明确规定新建的公共自行车、非机动车换乘设施距离地铁车站出入口不大于50米,公交换乘设施(停靠站和场站)距离出入口不大于100米。 根据《标准》,公共中心型、交通枢纽型和一般型换乘枢纽轨道交通站点,必须设置步行驳接设施、公交车站台、公共自行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其中,优先顺序为步行、公共自行车、非机动车、公交、出租车、小汽车接送及停车换乘。临时停车换乘设施距离轨道车站出入口的最远步行距离不超过180米,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与轨道车站出入口控制在100米以内;P+R停车换乘设施距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步行距离宜布置在200米以内,最远不超过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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