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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轿车的情况我不了解,如果确实如你所说,实线反道超车后并道急刹车(就是所说的别车),有监控证据的话,白色轿车的确要负主要责任。
但是你后面说的有点问题:如果能认定白色轿车负主要责任,后面的事故是因白色轿车责任而引起的。司机紧急情况下向左避让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对于三菱车来说,是直行,无责或很少责任;所以,后面的事故基本可以确定是公交负主要责任——这个责任由事故的最开始的肇事方(假设是白色轿车)来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判定白色轿车负主要责任的话,白色轿车的司机要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如果其和公交怄气故意别车,甚至可能因“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注意:关于白色轿车责任的说法,属于假设,无任何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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