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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我省多家单位和个人喜获国家表彰,西宁市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这标志着西宁市朝着全国文明城市迈进。
在这次表彰中,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测设计院等29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西宁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等49家单位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平安县城等9个村镇(县城)荣获“全国文明村镇(县城)”称号,西宁市城西区殷家庄村等21个村镇荣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王忠保、韩兴国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7年,西宁市确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目标后,通过两年多的努力,终于获得这一荣誉,如今,西宁市距离全国文明城市只有一步之遥。西宁市在创建工作中,从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六大方面,建立了多层次的创建机制,严格按照建设文明城市的要求,不断拓展创建领域,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创建活动体系。在区县一级,有争创文明区县活动;在市直机关,有创建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活动;在基层单位,有创建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窗口、文明处室活动,同时,还在全西宁市开展了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各类示范点活动,形成覆盖方方面面、辐射各行各业的创建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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