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了《长春市残疾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7月15日起,长春市广大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了!
长春市残联工作人员表示,户籍在长春市中心城区的残疾人,可凭第二代残疾人证直接申请办理免费乘车卡;户籍为长春市县(市)、九台区、双阳区的残疾人,可凭第二代残疾人证及居住地社区开具的证明办理免费乘车卡;外埠来长上学、务工的残疾人可凭第二代残疾人证并携带居住证或学生证办理免费乘车卡。
残疾人免费乘车卡只限于残疾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残疾人持免费乘车卡可乘坐一票制市内公交车,实行阶梯制票价的郊线车、轨道交通和地铁暂不执行免费政策。无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和乘坐轮椅的残疾人,应当在有行为能力的人员陪同下乘车,陪同人员应购票乘车。“每年可免费乘坐1元票价公交车720次,2元票价公交车360次。每年充值1次,从初次办卡之日起每满一年,方可再次充值,不得提前充值。当年未用完的,次年不予结转。”长春市残联工作人员表示。
办卡时,残疾人朋友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明)、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由本人或监护人(监护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公交集团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一位残疾人只能办理一张免费乘车卡,并在第二代残疾证原件上标注乘车卡卡号。办卡的工本费20元由申请人负担;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费10元,自愿购买。
办卡地点:长春公交集团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广场般若寺西侧)残疾人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431-85808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