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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oo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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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站务] 别再乱发小道消息了好吗?论坛现在怎么跟贴吧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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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9 1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还不错呀,没有"禁止"继续讨论,只是"不鼓励"而已。
62
发表于 2016-12-19 20: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rootr 发表于 2016-12-17 22:07
说起畅所欲言,贴吧才不如咱们论坛呢。至少在某线路是否该调整这个问题上,诸位不妨看看贴吧,基本上就是某 ...

如果只是因为"和大家唱反调"就被"禁言"的话,可是太可怕了,那会是个什么样的论坛呀。。。
63
发表于 2016-12-20 16:37 | 只看该作者
官方消息出来了呢
64
发表于 2016-12-20 22: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那个"小道消息"的帖子命中了不少呢,看来也不是空穴来风。
65
发表于 2016-12-21 00: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刚刚发现被扣了40,请版主明示,我那条消息属于"恶意灌水",谢谢。
66
发表于 2016-12-21 09:28 | 只看该作者
版主你好,由于本人之前是用手机上网,手机版是看不到别人的“点评”的。昨天看到版主扣我40好评,有些想法和版主交流。我仔细研读了版规,发现只有一处涉及对“灌水”的解释,既然你引用了版规,恕我在此也引用一下。
二、凡以下内容的回复或点评,认为是灌水
①纯表情回复。
②不符合自己身份的回复。如吹牛等。
③新主题内容完全不知所云或者没有任何意义的。
④不客观、不公正、不符合本论坛宗旨和讨论范畴的无意义帖子。
本人认为,我的那条回复,不属于上述4点之中的任何1点。况且这里还仅仅是说“灌水”,而你说我“恶意灌水”,想必比上述4点还要严重。所以在此向版主提出,我的那条回复,违反了版规之中的哪一条,被你判定为“恶意灌水”,谢谢。
PS:由于本人是手机上网,请跟帖回复,否则我是看不到的。这个帖子还是借用别人电脑发出的。谢谢。


67
发表于 2016-12-22 06: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版主你好,希望你能回应本人在"67楼"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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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16:01 | 只看该作者
guangning_lu 发表于 2016-12-22 06:48
版主你好,希望你能回应本人在"67楼"的回复

另一位版主代表版主委员会来回应您不知能否得到您的认可~接近年底,大家都很忙,如有回复不及时敬请体谅。
您在31楼的回复,我们并没有看出与帖子主题或被回复对象所言的强相关联系;同时,本论坛的宗旨是鼓励平和理性就事论事的讨论,强烈反对对抗较劲吵架互相攻击等行为,因此您带有挑衅和较劲色彩的言论是有违宗旨的。因此,该楼至少符合

③新主题内容完全不知所云或者没有任何意义的。
④不客观、不公正、不符合本论坛宗旨和讨论范畴的无意义帖子。

这两条灌水成立的条件。

另外,容我抒发一点纯个人观点:在与谈话对象还不是很熟的情况下,我习惯用“您”作为人称代词,以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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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16:08 | 只看该作者
鉴于此帖讨论内容已严重偏离主题,特友情提示:本版版规明文要求不得过多议论兄弟论坛的是非,如果因此而引起争执将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如果接下来的讨论内容依旧没有回到正题上,我们将只能关闭帖子。

每个论坛都有每个论坛长期形成的风格,我们欢迎新来的朋友,但也请尊重这里的习惯。
70
发表于 2016-12-22 22:07 |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想 发表于 2016-12-22 16:01
另一位版主代表版主委员会来回应您不知能否得到您的认可~接近年底,大家都很忙,如有回复不及时敬请体谅 ...

前一位版主在回复本人的“点评”中没有使用任何人称代词,故而本人用“你”指代“他(她)”。
这位版主您好,尽管本人认为您对版规③④的解读甚为牵强,但本人亦可接受。此事到此结束,谢谢。
PS:版规漏洞很多,该完善了。
很显然,这个帖子也是借用别人电脑发出的。
71
发表于 2017-1-10 23: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版主说"如果接下来的讨论内容依旧没有回到正题上",可惜接下来没有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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