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批准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即日起,客运部门将有权扣“黑车”。
今年1—6月,南京查处“黑车”1000多辆,黑车的猖獗让人震惊。6月,南京一名执法人员在查处“黑车”时因公殉职,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不少专家提出,“罚”对于黑车已经太“弱”了,建议主管部门实施“暂扣车辆”。为此,7月21日,南京市人大作出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过去客运部门无权扣押“黑车”,只能依据《行政处罚法》采取证据先行保存方式保存7天;《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为:“客运主管部门中止车辆运行的,应当当场出具中止车辆运行凭证,注明车辆停放地点,并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客运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客运主管部门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客运主管部门可以对中止运行的车辆予以拍卖或者依法报废”。也就是说,客运部门将有权扣“黑车”。
考虑到南京目前“打黑”急需立法保障,省人大特事特办,仅用3天就完成审核,提交给7月24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相关新闻】
阻拦执法“黑车主”被罚2万
昨天中午,南京市客运管理处联合公交治安分局及运政管理部门,再次对包括8路“黑中巴”在内的“黑车”进行集中打击。客管稽查四大队连查两辆8路黑中巴,车牌号为苏A4G4××的8路黑中巴驾驶员在被喷辣椒水的情况下,仍拒绝下车,还叫来同伙阻拦稽查人员将黑车开走,结果要接受2万元罚款,“黑车”也被暂扣。
在昨天的突击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查处了6辆黑中巴。截至昨天,客管部门查处的黑车数量达1478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