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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见闻] 究竟是我在造谣还是某些人公然站在乘客对立面上叫嚣?请看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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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5 12:53 | 只看该作者
真以为网络也是法外之地了?太年轻了
17
发表于 2017-10-15 13:06 | 只看该作者
事情太复杂,目前不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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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5 13: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ackzheng 于 2017-10-15 13:57 编辑

拜读了一下,真的是极有趣的故事。正巧我呢,对于编故事也不能算有研究吧,有我的那么一点心得体会,我给你分享一下,你这篇故事里如果把以下问题解决了,应该会好不少。

1、请问你被封号期间我们出于何种原因要在9月、10月和你对骂?





2、你说你用手机入侵南老夫子的账号,可是根据聊天记录的时间,您是在“交易谈成”三分钟后就完成了入侵?那么18:35入侵后,到19点为止发出的消息到底是由谁所发?





3、既然我们“后台不是南老夫子能撼动的”,那么南老夫子为何后来突然“反客为主”?我们又为什么会乖乖被他宰?







4、我发现我少汇给南老夫子30W,扫了您提供的收款码,扫不出任何结果,怎么回事?


5、按照你提供的QQ号,搜不出我、BK6126S1还有TK。

还有整件事里你弄错了至少三点,第一点是把你卖了都换不了三百万,第二点不应该新浪说我是旅游博主我就关心旅游,第三,你真以为那是TK版主的真实生日么?

本楼图片全部使用外链,转的时候发现几乎所有问题发言截图均为PNG格式,这也是你相当大的疏忽。


(文中敬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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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5 13:5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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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5 13:5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1
发表于 2017-10-15 14: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ackzheng 于 2017-10-15 14:40 编辑
2008龙城故人 发表于 2017-10-15 13:54
这篇文章并不是我所发,所以简而言之,你这些问题问错人了。

不过出于面对确凿证据还要胡搅蛮缠者,我 ...

1、那么请你说出我们当时又是在跟谁对骂呢?如果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对象,此人对于支持你的主张积极意义很大,你绝不可能对此人毫未留意。
2、你的说法看似有一定道理,但你自己编的剧情请你自己记住,交易的内容是“封你的号”,你的说法成立的前提是“三分钟内,你的号被封然后你知情找到朋友然后朋友找到南老夫子的QQ号并完成破解”。个人觉得不太现实,毕竟根据剧情分析,你首次知情应该是在19:00左右南老夫子跟你说的时候。另外,聊天截屏的时间一定是聊天记录所处当日。这个我刚刚还确认了一下,前几天发出的会标日期:




不用究竟了,就是你造谣。我每天广安门成府路之间通学,的确有743的话对我意义确实是大,现在84撤了606撤了,特12天天挤不上去,9月开学的时候我差不多是每天给电客打一个电话问候一次亲娘,我绝对比你更有发言权,截图要堵嘴也绝对应该是堵我的嘴,而不是一张整天叫唤743 743的嘴。但是我现在怎么觉得撤线全是因为有你这种人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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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这都不用确认,能看到最上方那个“搜索”框的,一定是最新消息  发表于 2017-10-15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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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5 14:19 | 只看该作者
……改图片文件名居然要用到格式工厂,格式工厂表示这也太小瞧我了
23
发表于 2017-10-15 14: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巴士客 于 2017-10-15 14:44 编辑

看热闹不嫌事儿大,这个时候南老夫子出来说句话啊!
24
发表于 2017-10-15 14:44 | 只看该作者
300万 我艹 印的玉皇大帝 天堂银行发行的吧

点评

+1  发表于 2017-10-15 15:54
你头像亮了!  发表于 2017-10-15 14:44
25
发表于 2017-10-15 15:56 | 只看该作者
下个月见
下个ID见
26
发表于 2017-10-15 16:31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字  懒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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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5 17:03 | 只看该作者
你这个证据不成啊 随便找俩人就能做出这种截图啊 这太简单了 你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我们和管理员之间有资金往来啊 请拿出我们所有人的转出明细以及南老夫子的转入明细作为证据 作为一个资深金融人 这东西你造假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要有账户名称 日期 转入转出明细 你都破解人家账号了 进去搞个明细不是很简单么
28
发表于 2017-10-15 17:10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到公司加班,本说抽空看看论坛放松一下,结果看到这个,虽然不知道事情后续走向如何,但是现身说法,送给楼主。本内容仅代表个人。

本文摘要如下,
1.版规和法的区别;2.最终解释权归xxx所有;3.以公司(网站)盈利且运转顺畅为目的

      本人从事互联网行业多年,特别巧的是,虽然换过几家公司,但都负责或部分负责论坛社区板块,并且都是各自行业领域的翘楚,如体育界的某扑,房产界的房xx,甚至最新入职的某鹅。所管理部门的编辑数量,论坛板块数量,应该都是公交迷论坛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当然,在公交迷这样一个小众论坛,我只是芸芸之中的一个公交兴趣爱好者。

1.对于论坛,想必楼主可能没有弄明白一件事儿,版规和法的区别,版规固然是一个论坛网站的底限,对于网友对于版主,只要是在这个论坛混迹的,的确都应该遵守,这是没错的,但版规是谁制定的?是这个网站的拥有者,所以版规区别于法,法网无情,任何一个人无论任何原因,都必须遵守,执法者也必须毫无情面的执法,但版规,是可以有例外的。

2.最终解释权的问题,以前工作中,有很多网友,也许出于好玩也许出于无聊,也许出于不知道什么样的原因,比如说曾经的某房xx论坛上,有这样的版规,回帖不能连续5条,那么就偶有网友,刷4条,换个id回1条,然后再刷4条。没错,不违反版规,那么就放任么?那么这样的后果,就是影响了用户体验,真正想来论坛逛逛的网友,由于看到了混乱的版面混乱的内容,也许就一走了之,甚至去了竞媒,这就是我们的失职。所以对于这样的网友,先引导,但最终如果不成,不好意思,只能封杀,这就是最终解释权在xxx这里。

3.再说说盈利问题,任何一个boss开网站,都不是做慈善,影响了忠实用户的体验度,影响了新增用户的数量,更可怕的是,如果用户因为这些问题,而流向了竞媒,那只能说,这是失职,不封杀,还等什么呢?

      就我个人观察而言,自从楼主来到了论坛,公交论坛这样一个小众论坛,一直给我的感觉,在论坛界就是一块世外桃源,而楼主的出现,带来了版面混乱,带来了三天两头说与公交无关的内容,更带来了群情激奋。倘若我是这里的管理员,一定会选择用永久双封(ID和IP),再换IP注册,再封。不好意思,讲版规?当论坛都没人了,网站都倒闭了,讲版规还有卵用?

      写了这么多,就是想说,对于这样一个我不供职而纯粹是兴趣爱好而喜欢的论坛,谁来捣乱,我第一个不欢迎,但无论是谁,即使是楼主,如能正常的加入大家庭,我也第一个表示欢迎。。。

(顺便上个截图,免得被说忽悠)

希望管理员和版主处理好这些事情,还论坛本有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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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7-10-15 17:4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你很有意思啊 你知不知道你给全国公交迷的脸 丢的哗哗的 还把事情“真相”发到其他地方 丢脸丢掉全世界?
30
发表于 2017-10-15 18:36 | 只看该作者
巴士客 发表于 2017-10-15 14:35
看热闹不嫌事儿大,这个时候南老夫子出来说句话啊!

事实胜于雄辩,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
我也是看热闹的,看完再说。

最后奉劝LZ一句: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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