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公交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购置 招标人为 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所需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购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唐山公交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购置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所含全部内容。
A 标段:10.5米级纯电动公交车 数量: 208 辆
B 标段:12米级纯电动公交车 数量: 150 辆
2.3 项目地点:唐山市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 ,已落实
2.5交货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 45 天(日历日)以内完成。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项目总投资额: 44460 万元 (不含国家补贴) 。
其中 A 标段:10 .5 米级纯电动公交车为24960万元,
B 标段:12米级纯电动公交车为 195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生产或汽车销售的相关内容。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 针对本项目 的授权书。
3.2 其他要求:
(1)投标车型已进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时未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投标人单独进行承诺,承诺交车时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若因免税目录问题无法免征车辆购置税,一切 费用 由投标方负责。
(2)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是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 , 不得参加投标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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