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12点钟左右,市民周先生乘坐68路公交车来到大行宫北站时,突然发现站在车后门边的男乘客脚下竟放着一个“液化气钢瓶”,钢瓶上印着“危险品”三个字。周先生向司机说明了情况。司机一听,赶忙将车停了下来。
见司机过来查看,这名携带钢瓶的男乘客赶忙解释称,这个钢瓶不是“液化气钢瓶”,而是氟利昂钢瓶,重5公斤。其他乘客知道情况后,纷纷指责该乘客的行为。可男乘客对此却不以为然。
不少乘客要求该乘客下车,男乘客却拒绝下车。双方僵持了约半个小时。特巡警接报后很快赶到现场。询问后得知,当时这名男乘客上车时,钢瓶可能被其他乘客的身体遮挡到了,公交车司机因此没有察觉。而氟利昂钢瓶确属危险品的一种,是不能被带上公交车的。在民警劝解下,这名男乘客终于把氟利昂钢瓶拎下了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