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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6日 1:10(来源:新快报)
[将对被告精神病鉴定进行质证]今日,引起广州市民广泛关注的125路公交车爆炸案将在海珠区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据悉,再度开庭主要是对黄新的精神鉴定进行质证。
此案曾在今年1月13日第一次开庭。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8月21日15时许,江西人黄新将一个带定时器的爆炸装置放入125路公交车的左后轮处座位下。当公交车行驶至海珠区燕翔路段时,爆炸装置发生爆炸,车板被炸开一个洞,车上司机及唯一乘客均无受伤。此前,他还以炸弹要挟市长,并称他这么做是为逼迫广州某报透露**“**”。
在庭审中,辩护人认为黄新的思维明显不同于一般人,应该对他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而公诉人认为:从庭审的情况看,黄新的思维非常清晰,对自己做的事情很清楚,没有精神问题。不过海珠区法院最后仍指定了有关单位对黄新做精神病司法鉴定,今日的庭审将主要对鉴定进行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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