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小偷公司”,划定行窃线路来实施盗窃。昨天上午,“小偷公司”的4名成员因涉嫌盗窃罪,被玄武区检察院批捕。
今年30岁的戴某系无业人员。据戴某交代说,今年初,他和朋友李某等3人约定,由李某等3人专门负责在外扒窃,会驾驶的戴某则负责开车来回接送。为保证“小偷公司”运行正常,他们还明确了具体的奖励制度:每次所得赃款先按照“二八”比例分,即完成“任务”的那个人拿20%,剩下的80%中扣除掉每天100元的租车费、戴某每天80元的“固定工资”和四人吃饭费用后,由其他人平分。
检方查明,这家“小偷公司”每天扒窃路线也有划分,路线一:从迈皋桥至晓庄一线的公交线;路线二,中山门至马群一线的公交站台。今年9月24日,这伙人在马群广场附近一公交站台准备继续作案时,因形迹可疑,被民警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