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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于上海公共在线
日期:2009-11-10
“视觉污染”一词近些年来被广泛用于城市建设与管理中。各地ZF也对城市中的“视觉污染”趋之若骛,一时间,一旦有东西被冠以“视觉污染”一词,就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那么什么是“视觉污染”,哪些东西是“视觉污染”呢?
首先,我们要把“视觉污染”和传统意义上的污染区分开来。
“视觉污染”一词并不是在环境学科中诞生的,而是首先在城市规划领域由一些规划师提出来的。从目前来看,“视觉污染”作为一种概念的提法主要在理论上进行探讨,在实际应用层面,往往是比较谨慎的。主要是因为“视觉污染”不具备完备的理论体系,也不被真正的环境学者接受。
“视觉污染”与我们平时所说的诸如“大气污染”、“水体污染”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无法确切定义,也无法明确研究的内核与外延,往往具有灵活的变通性和能动性,而且是因人而异;而传统的污染具有客观实在性——即是可测度的和可定义的。例如,衡量噪音的单位是分贝;衡量大气污染和水体污染也有许多科学的指标。这就是之所以“视觉污染”并未被广大环境学者接受,长期处于环境污染“编外”成员的道理。
但是,“视觉污染”提出之后,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领域引起了很大的震动,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他为推动城市的景观建设,协调城市的景观起到了巨大作用。
我国在引入“视觉污染”后,很快被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接受、运用。近年来,小到城市的乱张贴、黑色广告,大到城市景观的建设,都在向消除“视觉污染”努力。
“视觉污染”一词主要可以从景观学、心理学上进行辨析。
从景观上,是指与主题景观不和谐,不相称的一些景观。举个简单的例子:古香古色的豫园与周边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就是一种景观的不协调,是一种“视觉污染”。如果要进行整治,到底是拆除周边的高楼还是历史悠久的豫园就需要科学论证。
但所谓“视觉”,实际就是强调了人的主观感受。因此从心理上进行分析,一切被人认为是丑陋的、不美观的景观,看后会导致视力疲劳的景观,对身心产生不利影响的景观都是“视觉污染”。例如,歌舞厅内强烈的闪烁的灯光;呆板的、色调单一的城市道路、建筑,都是“视觉污染”。
说“视觉污染”是不科学的,症结就出在他是用人的主观来判断的。因此,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不同生存环境下的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不同教育程度的人,对“视觉污染”的认定是有很大差异的。目前,关于“城市景观”还是“视觉污染”争论就是一例。例如:汤加王国将肥胖视为美,就是在当地的文化背景下长期形成的,与主流社会瘦身美容的流行形成强烈对比。可以推想,让一个不懂当地文化的人去治理乡土,也肯定出现矛盾。
这就告诉我们:到底要分辨“视觉污染”还是“城市景观”,应该在充分体验当地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作出结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则是没有的,照搬照抄更是错误的,一言以冠之,就是“从实际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