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姑娘公交车上摔破头 却索赔人流手术费
公交车上,一位姑娘被扶手撞得头破血流。让司机郁闷的是,这位年轻姑娘虽然还没有结婚,却有了一个月的身孕,她到医院做了CT检查后,就做了人流手术。原本以为只需赔个皮外伤的公交公司,不得不赔了5000多元钱。
去年11月4日上午,一辆30路公交车在内桥公交站台停靠,几名乘客上车后,司机关上车门,继续向前行驶。谁知车刚启动,司机的侧后方就传来了“啊”的叫声,车马上停下了。
原来,就在车启动时,刚上车的女孩张某失去重心,头部重重撞在车内的扶手上,鲜血从头上流了下来。女孩抱怨说,车门刚关上汽车就突然起步,害她跌倒。女孩很快被送往医院,诊断仅为头部皮肤裂伤。虽然交警认定司机要负全责,但司机想到赔偿数额也不算多,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可三天后情况变了,女孩再次到医院去就诊,对医生表示自己头痛头昏,可能是头被撞导致的,要求做CT检查。同时,她说自己已经怀孕一个多月。“孕妇做CT检查,可能会对胎儿有影响。”医生提醒说。但女孩表示知道,坚持要检查。于是医院给她做了CT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没有问题。又过了一天,女孩到另一家医院做了人流手术。
事后,女孩将公交公司和司机告上了白下区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4000多元,而最后一项则是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见到诉状,司机倒吸了一口凉气。公交公司方面也感到很吃惊,特别是在得知女孩还没有结婚以后,“哪有这种事?她未婚先孕,反正也是要人流的,头皮撞破了就要去做CT,故意的吧?”公交公司怀疑女孩去做CT的真实目的,可是又拿不出证据来。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她提交的证据表明她已经怀孕并流产,到医院做X光片、CT检查也并无不当,而女性在怀孕期间进行这些检查以及服药,可能会影响胎儿的健康是一般的常识,张某为选择优生优育并无不当。另外,法院将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为2000元。昨天,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张某各项损失56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