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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日報: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就中級法院駁回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提起“效力之中止”保存程序,交通事務局將重新啟動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競標的工作,並按照法定程序抓緊時間做好相關的判給及後續工作,確保公共巴士服務持續運作的同時,新舊模式得以順利過渡。
今年十月中旬澳門的公共巴士服務將進入新階段,配合有關工作,交通事務局於去年十一月起開展了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競標的一系列工作,然而,於今年一月廿二日,“澳巴”向中級法院提起“效力之中止”保存程序,要求中止執行行政長官不接納該公司關於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競標投標書的決定,交通事務局須立即停止有關工作。
昨日,交通事務局接獲中級法院通知,內容主要是該法院駁回“澳巴”上述的申請。基於此,交通事務局將重新啟動有關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競標的工作,並按照法定程序抓緊時間做好相關的判給及後續工作,務求使公共巴士服務的新舊模式能順利過渡,不影響公衆乘搭公共巴士。
交通事務局亦會嚴格監督現有兩間巴士公司的服務,並透過各項不同措施,包括發展智能交通系統,持續推動公共巴士提升服務水平,回應社會對公共巴士服務的需求。
澳巴上訴中院遭駁回
【本報消息】澳巴在“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公開招標中遲交投標書,遭開標委員會拒諸門外,行政長官維持不接納其投標書的決議。中級法院經審議,拒絕受理澳巴提起中止效力的請求。澳巴代表回應時表示,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現階段無可奉告,一切將交由律師處理。倘澳巴不服判決,可上訴至終審法院。
去年九月廿三日,交通局就“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收到新福利、澳巴及維澳蓮運三家公司的標書,但因澳巴於截標後四分鐘才完成提交標書程序,開標委員會認為澳巴標書非於限期前提交,決議不接納其投標書,澳巴提出訴願。行政長官經審議後駁回澳巴所提訴願,維持不接納澳巴投標書的決定。
中級法院本周三以評議會方式審議,決定不受理澳巴提出的司法上訴,倘澳巴不服裁決,可上訴至終審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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