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应乘客要求避堵绕近路,却因违规面临处罚,报料乘客很后悔———
“原本想表扬他,没想到害了他”
本报讯 记者江彬报道:公交司机李师傅(化名)可能要挨处罚了———前天傍晚,他按乘客的要求绕了近路,虽然没有“飞站”,但由于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有可能被停职检查。给本报报料的乘客为此很后悔:“原本想你们写稿表扬司机,真没想到反而害了他。”
乘客凑过桥费,绕近路避塞车
前天傍晚,市民林小姐下班后如常挤上27路高峰快线回番禺。当时天正下着雨,路上的车龙只能缓慢爬行,27路高峰快线变成了慢线。当车刚过海印桥南站时,车上挤成沙丁鱼似的乘客开始忍受不了了。“司机,走新光快速吧,过桥费我们出。”不知哪位乘客发出提议。话音刚落,车上乘客附和声接连不断。
“不行,路线是规定的,不能改。”司机的回应打断了乘客声音。这引起了乘客的不满:“(按平时路线)你从东晓南进洛溪大桥,下一站是洛溪新城;走新光快速,直接下去就是洛溪新城,不会飞站,为什么不走?”
乘客们没有理会司机的回应,你1元、他5角地凑够15元过桥费,经林小姐递给司机。林小姐拿着钱的手悬在半空许久,司机还是没有接钱的意思。看到司机不答应,车上的乘客闹得更凶了,“帮你省油费(路程短了),又没让你飞站,你就不能替我们省点时间”?
也许是怕引起乘客骚动,司机点了点头,把车开上了新光快速———下一站,洛溪新城。“我比平时快了30多分钟回到家。”林小姐告诉记者。
违反公司规定,可能要挨处罚
在乘客的要求下,司机能否改变路线行车?记者昨晚联系上27路高峰快线所属公司———广州第二巴士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这样做违反了管理制度,按规定要被停职检查,甚至引起市交委对整条线路的公交车进行彻查。”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公交公司制定每趟公交车的站点及行驶路线后,都要报经市交委审批。一旦确定后,司机不得擅自更改行驶路线及上下客站点。除非意外状况威胁到乘客的人身安全,否则司机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如果改变路线致使出现事故的,司机可能会被辞退。
乘客自发要求,可否灵活处理
市交委制定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线路经营管理规范》,本意就是为了给市民提供优质的公交服务。乘客购票上车后,就是公交公司的“上帝”。此次事件中,“上帝们”要求司机改路线(前提是未致该车越站行驶,从而导致部分乘客误点),不但为自己节省时间,同时也为公交公司省下油费,却迫使司机违反规定。
有乘客认为,要公交公司重新制定路线报批,会因过桥费而导致运营成本增高;而要每趟车的乘客都自觉掏钱交过桥费也不切实际。也有乘客表示,在下雨堵车的情况下,乘客自发要求、并自愿掏过桥费时,司机能否灵活处理呢?
记者翻查《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线路经营管理规范》发现,司机改路线只能有如下几种情况:因轨道交通、道路等发展而实施线网优化需要进行线网调整的;因城市基础设施施工或者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而实施线路调整的;因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需要而实施线路调整的;举办大型公共活动、重大节日活动而实施线路调整的。
(报料人林小姐,二等奖200元)
江彬
羊城晚报 金羊网 201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