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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ank1516 于 2010-4-29 17:05 编辑
根据市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决定从2010年5月1日起调整公交IC租用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乘客办理公交IC卡时,一次性预付租用金从每卡30元调整为每卡10元。
二、每月的卡租用金从1元调整为0.5元。
三、2010年5月1日前已办公交IC卡的租用金处理办法:
1.至2010年5月1日止,IC卡租用金余额大于10元的部分将在下次充值时一次性自动转入该卡的电子钱包中。
2.从2010年5月开始,所有公交IC卡都按照每月0.5元的标准扣除卡租金。
3.在所有常州公交IC卡充值点和代理充值点都可以实现IC卡租用金自动转入电子钱包。
希广大乘客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关于调整公交IC卡租用金若干问题的说明
问:调整公交IC卡租用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卡时一次性预付的卡租用金从30元调整为10元;每月的卡租用金从1元调整为0.5元。
问:调整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从2010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问:5月1日前办理的老卡如何处理?
答:1.老卡租用金在5月1日后按新办法执行,即每月按0.5元标准扣除卡租用金。
2.截至2010年5月1日,老卡租用金余额大于10元的部分将在下次充值时自动转入该卡的电子钱包中。
问:为什么原来办理的老卡不需要退卡重办?
答:这次调整卡租用金时充分考虑了老用户的利益,设置了原租用金余额多于10元的部分(截至2010年5月1日)自动转入电子钱包的功能,且不受时间限制。例如:某老卡租用金余额为18元,无论乘客是在5月、6月、7月等任何时间第一次充值时都会将8元自动转入此卡电子钱包中,不会对老卡用户造成任何损失。
问:正常退卡时老卡租金如何计算?
答:当乘客持正常使用的老卡退卡时,卡租金需要分段计算:从购卡之日起到2010年4月,卡租金按1元/月计算;2010年5月到退卡之日,卡租金按0.5元/月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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