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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中撤诉,《挤公交》风波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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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1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上午10时许,江苏中盟律师事务所的龚小兵律师走进白下区法院,递交了一份撤诉申请。至此,在南京城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挤公交》一案尘埃落定,“荧光粉”的母校南京六中最终选择了放他一马。下午,作为南京六中的代理律师,龚小兵接受了金陵晚报记者的独家采访,详细解释了撤诉的前因后果。

前因:《挤公交》惹上官司

今年3月1日,南京六中将曾经的学子王立告上法院,原因是他在为南京方言歌曲《挤公交》制作FLASH动画时,将“中学生,抱到啃”的歌词配以了两名男女学生在公交车上拥抱接吻的画面,而女生的外套上就写着“南京六中”,侵犯了母校的名誉权。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掀起了轩然大波,并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有人认为王立本意是为了向南京方言致敬,也有人认为他缺乏法律意识,诋毁了母校的校风校纪。


3月5日凌晨,王立用“荧光粉”的网名通过网络发表了名为《我本将心照明月,无奈明月照沟渠》的文章,公开向母校道歉,并附上了修改后的动画,将“南京六中”改成了“南京6666中”。对于“荧光粉”的种种“改过”行为,校方表示只要他能按照诉讼请求做,将考虑撤诉。此后,案件迟迟没有进展。

后果一:“荧光粉”获母校谅解

龚律师说,撤诉是学校几经商讨研究后的决定。“人都会犯错,知错能改就没必要再苦苦追究了。”


龚律师表示,王立的行为肯定已经侵犯了学校的名誉权,但校方认为,王立的道歉信和修改后的动画校方都能接受,不良影响没有进一步扩大,诉讼目的已经基本达到。而且王立毕竟也曾是学校的学生,才华横溢,毕业后在专业特长方面表现出色,学校终归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愿继续为难他。


针对有网友质疑学校“纯属炒作”的说法,校方表态“这次其实是一次维权行动”。这次的诉讼不仅在普法方面给全校师生提供了鲜活的案例,也使大家明白,人始终都处在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中,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年轻人,不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上,都应有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

后果二:西祠也被一同撤诉

至于另外两名被告——西祠胡同所属的北京艺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南京分公司,学校也一并撤回了对他们的起诉。


两被告在答辩状中提出,由于网络信息的海量以及技术限制,网络服务商只在合理限度内承担监控义务,如自动屏蔽或删除明显反动、色情、侮辱人格和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字眼、语句和段落。“南京六中”不是敏感的关键字,没办法自动删除或屏蔽。而且在收到起诉状后,公司就立即删除了《挤公交》,尽到了法定义务。


龚律师认为,国家规定,网站不得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的信息,一旦发现明显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在《挤公交》发表之后的合理时间内,西祠胡同就应该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审查。虽然通过技术手段不能对信息进行过滤,但《挤公交》曾被放在胡同口,管理员通过浏览页面就能发现该画面明显属于侵权画面,应立即删除,同时按规定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虽然公司在答辩意见中不承认自己构成侵权,但考虑到对方已在网站上删除了侵权动画的相关链接,而且校方也没有主张其他经济赔偿,因此校方也撤回了对公司的起诉。

荧光粉:撤诉在我意料中

昨天晚上,记者拨通了王立的手机。“学校撤诉了?”一听到记者提及官司进展,王立就反问道。当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笑着表示这是他意料之中的结果。


“我相信学校,应该说相信学校的处事风格。”从被起诉到撤诉,王立的第一手信息都是来自于媒体,语气也从一开始的茫然谨慎变成现在的轻松自如。王立说,道歉、修改动画,还跟学校的老师通过电话,能做的自己都做了。他表示自己的工作很忙,无暇顾及这起官司,本来已经决定委托母亲出庭应诉,“但我觉得学校作为我的母校,应该不会为难我的。”


“说起来,我还要感谢学校呢,他们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王立表示,因为这起官司,自己还特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虽然这件事并不会影响以后的创作,但自己绝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对于自己这次的意外成名,王立笑着说“我可不想以后再出名是靠这样的方式,希望大家能更多关注我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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