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至5日,短短两天时间,杭州市发生两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3人死亡,罪魁祸首都是公交车辆。据有关统计,杭州市公交集团因2006年全年交通事故致死16人,被列入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交通违法大户“黑名单”,并“名列榜首”。(3月27日《中国青年报》)
无论是通过新闻报道,还是个人的切身感受,人们都不难发现,在许多城市,公交车闯红灯、违法超车、随意变道、逆向行车、争道抢行这类违章行为,已越来越严重。据杭州公交集团向社会公布的2006年度安全行车管理报告显示,去年一年,公交车行车被查处违章违法驾驶行为达到8473起,发生的运营行车事故3169起,平均每天达到近10起。由于公交车辆的公益交通属性,交警在路面上一般不当面处罚公交违法行为,而是交由各公交公司内部处罚。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公交车同样属于机动车辆,并没有什么“特权”,同样应该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公交车违章现象之所以增多,与交通部门执法不严直接相关。客观地说,目前较软的执法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公交车越来越大胆地违章行驶。所以,治理公交车违章,首先执法部门必须真正“硬”起来,只有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有关交通规章处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违章现象。
当然,公交车违章现象也与公交系统自身的管理欠缺有关。如,一些公交公司对公交司机的违章行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平时对公交员工缺乏教育;公交司机超强度工作、工资从营业收入中提成、车辆折旧和损耗由司机和维修人员承担等不合理制度,也让司机不得不“多拉快跑”,从而忽视安全。所以,治理公交车违章,公交公司也需要从内部建章立制,一方面要求司机增强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一方面也要对司机加强科学管理,切实保证行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