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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的自来水价格即将上调。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物价部门获悉,江宁居民生活用水将从每立方米2.3元调整至2.5元,每立方米上调了0.2元。同时,要求企业对特困职工和低保家庭给予适当补贴。不过具体调价时间还没定,要求江宁区物价局“择机实施”。 记者了解到,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对江宁水价的批复,此次水价调整主要涉及到水资源费、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其中,水资源费每立方米由0.13元调整为0.2元,生活用水供水价格每立方米由1.35元调整为1.38元,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由0.80元调整为0.9元。因此,江宁生活用水到户价格每立方米由2.30元调整为2.50元;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用水到户价格每立方米由2.40元调整为2.80元;工商服务业用水到户价格每立方米由3.15元调整为3.57元;特种行业用水到户价格每立方米由4.10元调整为4.70元。此外,对工商服务业、特种行业用水的供水价格实行季节加价政策。工商服务业、特种行业用水的供水价格每年七八九三个月实行季节加价,其中工商服务业用水每立方米加收0.05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加收0.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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