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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公交标识征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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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松江公交标识征集方案
   为提升松江区公共交通行业的整体形象,统一和规范公交车身标识,现公开征集标识方案,“松江公交标识征集”活动组诚邀所有自愿遵守本办法下述条款,热爱松江、关注松江公共交通发展的人士,参加本次标识征集活动。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从2007年6月1日开始至2007年6月15日止,作品要求以邮寄方式递送,以邮件发出地邮戳所示时间为准。
  二、参加者
   有兴趣参加活动,愿意为松江的公共交通事业做出贡献的人士(自然人)以及公司、企业、组织、机构、院校或其它实体均可参加本次活动,以上合称为本次活动的“参加者”。
  三、活动参加方式
  1.参选作品应同时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b) 参选作品的设计图四份(A4幅画纸打印),其中三份隐去署名。
  2.提交参选作品时,参加者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a) 简介一份,应以中文或者英文提供(A4纸打印);
  (b) 设计思想(A4纸打印)。
  3. 提交作品的地址
  地 址:松江区荣乐东路111号502室
           松江公交标识征集活动组(交通规划管理科)
  邮 编:201613        联系人:王元冰      
  电 话:021-67742641      传 真:021-67742641
  四、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1. 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a) 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
  (b) 体现松江公共交通行业特点、精神和风貌;
  (c) 体现松江历史和文化底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意义;
  (d) 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水平,具有为社会广为接受和认同的基础。
  
  2. 参选作品创作的注意事项
  (a) 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b)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五、参选作品的评选
  1. 评选时间
征集评选活动将于2007年6月18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评选结果将于2007年7月公布。
  2. 评选方式
征集作品同时上网,评选分初评和总评两个阶段进行,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最终获奖作品。本次大赛设特等奖一名、入围奖五名。
  评委由“松江公交标识征集”活动组选聘。为保证作品遴选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上述评委名单将与获奖者名单同时公布。
  3. 奖项
  特等奖一名,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1000元人民币,作品将作为松江区公交车身标识及今后松江区公交行业活动宣传标识;
  入围奖五名,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500元人民币。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4、其他
  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区建设交通委“松江公交标识征集”活动组所有。因条件有限,所有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六、作品公布
  获奖的作品将在松江报刊发,同时在松江政府网站中公布。
  七、活动日程安排
  2007年6月1日至6月15日:作品征集。
  2007年6月18日至6月30日:作品评选。
  2007年7月:宣布评选结果。 
                     

松江区建设交通委员会“松江公交标识征集”活动组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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