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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否希望設立女性專用車廂?
休班警地鐵非禮囚28日 官促兩鐵設女士專卡
(明報) 05月 30日 星期三 05:05AM
【明報專訊】休班警員去年9月被發現在地鐵車廂內用下體壓向女乘客,早前經審訊後昨日被裁定非禮罪成,入獄28日。裁判官判刑時指地鐵非禮案有上升趨勢,指地鐵或九鐵公司應設女性專用車廂,以減低罪案。但兩鐵指執行上有困難,暫無計劃設立女性專用車廂。
裁判官沈小民判刑時指出,不知是否多了女性站出來投訴被非禮,還是愈來愈多地鐵非禮案,他不知有什麼良方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是否地鐵或九鐵公司需設立專用女性車廂,才減低罪案呢?」
就裁判官的建議,保安局長李少光去年已向立法會議員表示,兩間鐵路公司暫無計劃設立女性專用車廂。地鐵發言人昨回應表示,本港地鐵屬開放式設計,各車廂間是打通的,若設立女性專用車廂,執行上有困難。而地鐵亦鼓勵市民,若在列車內外遇上任何問題,應即時通知站務員。九鐵指暫無計劃設立專用女性車廂,現時有多項措施打擊罪案。她又建議女士不妨多走幾步,在繁忙時段登上較多空間的頭尾車廂,以減低被侵犯的機會。
下體壓臀部兩分鐘 官指嚴重
裁判官在裁決時指出,證人的口供可靠,認為被告指車廂十分擠迫是砌辭狡辯,因車廂當時是有足夠空間避免事件的發生。他在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因為被告作為男性,用下體壓向事主的臀部達一至兩分鐘之久,事主一點也不好受。他又嚴責被告,作為警員,已破壞了他對警隊的承諾﹕「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若有市民被非禮,警察是有責任保護受害人。但被告作為警察,卻非禮事主,這已破壞了他加入警隊時的承諾。」故判被告監禁28日。
被告區智樑(27歲)昨出庭時表現鎮定,並有10多名親友到庭支持,但當得悉裁決後,其患有高血壓母親差點倒下,需旁人攙扶。被告獲准保釋以申請上訴。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1996年加入警隊,警隊評價被告表現良好,多次獲上級讚賞,當中有兩次更被評為十分有效率。他亦指是次案件較同類案件輕微,因被告的下體只是定位接觸事主臀部,並沒有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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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女仕在地鐵不受男性侵犯,
小弟堅決贊成設立女性專用車廂。
但如果因此令地鐵其他車廂過份擠迫,
小弟第一個棄乘地鐵,改坐巴士。
小弟認為警察加強巡邏及逮捕色狼更為有效。
~唉,小數害群之馬弄至這麼麻煩,
香港(男)人質素淪落至小日本一樣,可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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