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客运、济南公交又“交火” 88路公交受影响暂时停运
2007-06-02
“88路公交车咋都消失了?”昨天下午,市民孙先生准备从齐鲁医院乘88路公交车到仲宫镇,然而等了1个多小时也未见一辆公交车。截至当天下午5点,此处的公交站点已经聚集了100余名心急如焚的乘客。他们并不知道,历城客运部分车辆与88路公交车辆之间的矛盾再度激化,以致双方车辆无法正常运营,88路公交更是全线停运。
事发现场:
88路公交站点大门被堵
昨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历城区仲宫镇。在88路公交车停车大院的门口,一辆历城客运大巴横在那儿,院内20多辆公交车被挡住了去路。
记者发现,堵门车辆的左前轮瘪了,还有一扇车窗玻璃被砸碎。这辆车后面,近20辆历城客运大巴沿街道排开,停在马路的快车道上,院内一辆88路公交车前挡风玻璃受损,多处出现裂纹。
双方各执一词
■历城客运车主:希望公平竞争
在事发现场,历城客运车辆的部分车主接受采访时都表示,目前他们正遭遇不公平竞争。车主马先生说:“我们自筹巨资购大客车投入运营,所跑的路线是经过交通部门审批的,每辆车每月上缴的各种交通规费达2000多元。可是,公交车票价一元,我们也只好卖一元,要不我们根本拉不着客。但是,公交车享受政府财政补贴、不用缴纳各种交通规费,大家所跑的线路重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亏本经营。”
车主白女士告诉记者:“昨天下午4点30分左右,我丈夫准备收车时,几个人突然上前打他,还砸了车玻璃,现在我丈夫还在医院接受治疗,车也无法正常运行。我们希望事情能够尽快解决,给我们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公交公司:公交运营秩序遭破坏
事发后,济南公交总公司相关人员很快赶到现场。接受采访时,济南公交公司有关人员称:“部分客运大巴车堵门的行为,扰乱了公交运行秩序,我们是受害者。而且,有几辆公交车的玻璃都被砸破了,之前还多次发生过公交司机被打的情况。”
对于历城客运业主们提出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赵先生称:“作为公用事业的一部分,公交公司属政策性亏损企业,在享受某些政策优惠的同时,也承担了很多义务,比如低廉的票价,对学生、老年人、残疾军人的特别优惠等等。”
城郊客运、公交矛盾由来已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部分历城客运车辆与济南公交公司运营线路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在2005年、2006年,双方在多条营运线路上发生冲突,也多次发生堵车甚至扣车事件。
关于城市公交在市郊运营的问题,历城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刘圣玉称:按《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城市公交超出城市市区范围运营,就应同公路客运车辆一样向交通部门缴纳有关规费。另外,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公共汽车在由城建部门修建和养护管理的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免征养路费,但公共汽车跨行公路在10公里以内的按费额的1/3计征养路费。“可目前部分公交车驶出由城建部门管理的市区道路数十公里,但并未到交通部门进行审批和缴纳有关规费。”
然而,济南市公交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建设部1998年10月13日“城建函”(1998)302号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原则上在市辖行政区内经营客运业务。因此公交部门开通城郊线路完全合乎规定。公交线路在开线前,公交部门进行了大量的客流调查,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后才制定方案,并报请市政公用事业局同意后才正式开线。目前随着城区的扩大,公交公司的线路向城郊扩展是一种必然。
两个“婆婆”难当家
理顺体制是关键
接受采访时,历城客运相关车主和济南公交公司都认为,济南城市公交和公路客运分属城建部门和交通部门管理,管理体制不顺是造成双方矛盾的根源。
山东交通学院教授张永杰认为,道路作为一种基础设施,不管是国外行政管理的模式,还是作为政府职能改革的方向,理应由一个职能部门来管理。目前,济南的城市道路由城建部门管理,公路由公路交通部门管理,这就涉及到相应的规费问题。公交与客运分属不同的部门,发生纠纷时自然难以调解。两家的矛盾实际上是体制不顺带来的结果。
张永杰认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公交车在市区城建部门管理的道路上运行无需缴纳养路费,长期形成了习惯;但行驶到了郊区上了公路,都要按照《公路法》及《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缴纳有关规费。他说,由于体制问题没有理顺,现在出现纠纷,只能通过政府调解来解决,但这只是暂时性的,还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关键是政府要转变职能,不能在中间“和稀泥”。不管由哪个部门来管,最终是为了方便老百姓,而“婆婆”越多,越容易产生矛盾。
截至昨天傍晚7点,88路公交线路的所有车辆以及部分历城客运车辆仍未正常营运,这给众多乘客带来了很大不便。大家希望此次矛盾冲突能尽快得到平息,并盼望双方能从根本上消除目前的这种“敌对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