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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你是否支持曝光不给孕妇让座之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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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1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孕妇网上曝光不让座者照 网友对此褒贬不一(图)

早上乘公交车上班,车上却无人让座,怀孕9个月的孕妇一怒之下给坐着的3个男乘客拍了照片,并上传到网络上。孕妇小姜的做法连日来在青岛新闻网上引起了众多争议,有人支持她,有人说她违法,还有人说她泄愤也是自私的表现。昨天,记者就此事展开了采访。



  从5月18日起,一个名叫“月影之爱”的网友在青岛新闻网各大论坛多次发布一个名叫《一个孕妇在公交车上的待遇》的帖子,在主题帖中,她张贴了4张照片,“讲述”她上车后无人让座的过程:她挺着肚子在车厢内站着,而身边坐着的3个男子都没有让座,还有人低头或把头转向窗外。网友“月影之爱”没有做更多评论,只是在照片最后写了一句:“真给青岛男人丢脸!”

    该主题帖在新闻网的4个论坛发布后,引起了轩然大波,点击率很快就飙升到2万多次,相关留言评论也高达200多条。记者查阅了一下,半数网友支持这名孕妇,认为不让座者素质太差。也有网友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随便张贴别人照片不妥”,“让座是自愿的事,不能强求别人让座”,“发照片泄愤也是自私的表现”。

    孕妇前日已早产

    昨天,记者从青岛新闻网找到了网友“月影之爱”工作单位的电话,这是我市一家商贸公司。据该公司一名姓魏的女士讲,“月影之爱”姓姜,怀孕9个月,前天晚上身体不适已经住院,并早产下一名婴儿。记者随后拨通了孕妇小姜的电话,开始是无人接听,后来她接听了电话,但是拒绝接受采访,随后就关机了。

    魏女士告诉记者,小姜从怀孕4个月开始,腹部隆起就很明显了,而小姜每天从家里乘坐33路公交车上班,多数情况下都没人让座,小姜上班后也经常会对同事抱怨此事。5月18日上午,小姜在丈夫陪伴下上了33路公交车,在过道里站了下来,而对面坐着“特需专座”的3个男乘客都没有理会她,小姜和丈夫一怒之下给3人拍了照。魏女士说,小姜早产,一家人压力都很大,肯定不愿意接受采访。她希望记者还是多呼吁市民尊重孕妇,主动让座。

    网络暴力也不道德

    昨天,记者访问了身边十多名怀孕或刚生过孩子的女士,结果半数以上的女士在公交车上都遇到过没人让座的情况。市民张女士说,刚开始怀孕她也乘坐公交车,后来实在是挤得不行了,家里只能临时买了汽车,让丈夫开车接送她。

    “看到孕妇,你会让座吗?”“不让座被人在网上曝光,你会怎么想?”昨天,记者来到安徽路1路公交车站,随机采访了20多名市民。对于第一个问题,绝大多数人表示会让座,也有几个市民表示要看情况,如果自己很累也就不让了。对于第二个问题,被采访者都认为是侵权,认为这是网络暴力,也是不道德的。(记者刘文剑)

    孕妇一上车有人忙“养神”

    昨日,早报一名女记者扮作孕妇,先后乘坐6趟公交车,其中4趟记者一上车就有人让座,但另外两趟,记者的座位却“来”得不太容易。

  下午3时40分

    1路车车号为鲁B90546

    “孕妇”挺着大肚子上车后,站在车厢前部的特需乘客专座旁边,坐在这3个座位上离“孕妇”最近的乘客马上闭上眼睛,其他两名乘客则把头转向车窗外。“孕妇”艰难地向车厢后部走去,当看到前面确实没人给“孕妇”让座,今年60岁的年女士站了起来,并提醒“孕妇”公交车比较颠,小心孩子。

    下午3时55分

    1路车车号为鲁B90221

    “孕妇”刚上车,坐在特需乘客专座的郑女士就站了起来,把“孕妇”扶到座位上,并告诉“孕妇”她的孩子已经两岁了,她也体会过怀孕时出门不方便的痛苦。

    下午4时05分

    1路车车号为鲁B95433

    “孕妇”投币后,坐在最靠前一个座位的男青年站了起来,让“孕妇”坐下。看到“孕妇”推辞,男青年说自己马上就下车了,然后走到后车门,记者乘坐两站下车后,他仍然没有下车。

    下午4时15分

    1路车车号为鲁B90803

    看到“孕妇”上车,原本吵闹的车厢突然安静下来,齐刷刷地把头转向车外。车行驶了大约一站路,一名男青年在3次回过头看到“孕妇”一直站着后,拉“孕妇”的衣服,示意让“孕妇”坐下。

    下午4时25分

    25路车车号为鲁B90778

    “孕妇”正在投币,车厢里响起了“请为老幼病残孕乘客让座”的提示语音,同时一名男青年站了起来,让“孕妇”坐下。

    下午4时35分

    25路车车号为鲁B90173

    “大姐,你过来坐。”“孕妇”刚上车,坐在车厢前部的王女士就给“孕妇”让座,并告诉“孕妇”她在终点站下车,但她“身子轻”,站一会儿没关系。(记者许芳)

    律师观点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盛少华,盛律师认为让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不是强制性义务,不主动让座从法律上说无可厚非。姜女士把不让座者的照片发到网上,可能让大家对这些人的人格评价降低,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姜女士侵犯了这些人的名誉权。

来源:青岛早报


[ 本帖最后由 阿麦 于 2007-6-4 12: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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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4 11:00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这件事情没有谁对谁错之分。因为双方都有责任!也挺难选择的!
首先,不给孕妇让座不道德,应该受到谴责。
其次,你给人家的照片未经处理发到了网上 也是不道德的!
用不到的手段处理不道德的事情,那只会更加得不到的!

据《新北方》报道,这名男子因为不让坐被公司开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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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11:5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老爷们也真坐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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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14:49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怎么说,未经人家允许,不能刊登照片
再说了,我们只能道德上谴责那个人,毕竟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让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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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14:57 | 只看该作者
这事没法说啊,人和人的素质总是不一样的嘛.何必要强人所难呢.不过这位准妈妈也真的可以啊.唉,什么也不说,提高全民的让座议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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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08:26 | 只看该作者
是啊,不道德的手段对不道德的事情
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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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8: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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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娃娃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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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7 14: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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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9 22:04 | 只看该作者
反正我碰到老人,孕妇,能让的我也就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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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9 22:0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人大部分都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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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8 08:28 | 只看该作者
我就纳闷了,怎么什么好事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难道让座只是中国人的美德?外国人不会让坐??
我怎么记得事故发生后,外国人都抢着救伤员,而国人只关心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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