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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为何“一碰就堵” 半数都与小碰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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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9 1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每天的早晚高峰,只要哪个地方出现了小碰擦,此处必然拥堵。南京交通为何“一碰就堵”呢,记者经过一周以来跟122“激战”早高峰后发现,大量的小碰擦已成为市区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既然是小碰擦,当事人为何不当场撤离呢?其实除了当事人本身有“出了交通事故就是交警的事”这种误区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险公司在制度上还有一些不利于自行理赔的因素。
  
  业内人士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并撤离小碰擦是“排堵”有效的尝试,但需要成立一个有各个保险公司入驻的“交通事故理赔中心”,从制度上保证当事人理赔快速便捷。


  现状:半数堵情都与小碰擦有关
  
  昨天早上8点20分左右,一辆牌号为苏AU037×的金杯面包车沿城西干道由北向南行驶到汉中门高架下桥口时,车子突然抛锚了。由于车厢内拖的是大米,人工没法推动,民警只好喊清障车来拖。
  
  然而此时正值城西干道交通高峰期,一分钟单向至少有50辆车通过,每辆车占用的长度算5米,那一分钟下来双向两车道的城西干道上就会排上150米。一辆抛锚车20分钟拖离现场后,城西干道“长蛇阵”摆了2公里,1小时后交通才恢复正常。
  
  122交警告诉记者,城西干道沿线交警五大队和二大队都专门派了一辆122巡逻,他们最怕的就是路口的小碰擦。尤其在早晚高峰时候,车辆正常时速本就不高,如果再发生意外,很可能出现车辆“摆长龙”。
  
  据介绍,南京每天早上出现的堵情一般超过10处,除了大桥南路、新模范马路、新庄广场转盘等几处是因为流量大以外,其他地方都是因为小碰擦造成的。
  
 
 自行撤离加“私了”占三成
  
  据了解,大多数交通事故损失金额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400元)以内,但记者采访发现,在事故现场,许多当事人一下车就是一场舌战,“占道说理”一番后才报警,等交警到场处理。
  
  6月12日早上7∶40,一辆苏E893××苏州车跟在一辆苏ANK3××的南京车从后标营路刚进入瑞金路后,因南京车避让一辆出租车急刹,苏州车却和南京车追尾了。由于两人都是单位的领导层,对交通事故处理常识也了解一些,两人下车看了一下就达成了“苏州车”全责的意向,便立即把车子停到旁边,请122民警来开事故认定书。当时在路口执勤的民警说,由于他们撤离现场快,对交通没什么影响。
  
  开了近10年出租的的哥殷浩告诉记者,每天出车最怕遇到这样的小碰擦,如果在上下班的“黄金时段”遇到这个状况,那天收益肯定下降。“我们自己遇到一些小磕碰,差不多都是私了,三五分钟搞定。要是等交警来,浪费时间不说,还要开罚单甚至扣分。”
  
  交警二大队122民警孙和平告诉记者,他每天要接这样的小碰擦在20起左右,像这两辆车一样达成责任意向并自行撤离的情况不足两成。还有一种自行撤离的情况是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的事故,如果事故赔偿额度在50元以下,双方“私了”的情况占1成左右。
  
  实际上,南京每天有600起左右的交通事故,小事故至少要占8成,但自行撤离或者“私了”的事故仅占3成左右。
  
 
 堵1分钟排堵需要5分钟
  
  时间:6月13日早上7∶54事故瞬间:苏AL098×的马6从常府街由西向东走,欲到四条巷路口左转,为了抢最后几秒绿灯快速逆行,‘砰砰砰’几声,在路口迎面撞上了苏ADN19×的捷达车后,又推着捷达车后退顶到苏AMW75×的丰田车才停下来,是马6的全责。
  
  结果:事故发生后,122民警刚好在长白街巡逻,应该说1分钟就到现场,从交警拍了事故照片到把马6和丰田车移开现场花了3分钟时间,而捷达因损坏严重在等拖车,占据一股由东向西的直行车道。
  
  大约5分钟后,清障车过来把捷达车拖走了,但此时交通影响到瑞金路上了,龙蟠中路常府街路口的50多秒直行绿灯只能放30来秒就进不去了。而瑞金路由东向西方向的车流已经过了解放路路口。这一线交通恢复正常时已过了8∶30。
  
  交警二大队吕伟副大队长告诉记者,早晚高峰堵1分钟排堵需要5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
 
 误区:出了事故都是交警的事
  
  记者在随122出警的过程中发现,对于一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小事故,几乎所有的市民和司机都希望能快速处理,但绝大多数出事司机认为,快速处理是交警的事,与自己无关。
  
  事故民警认为,市民有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市民要逐步改变那种必须由交警部门“一调到底”的观念,事实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主要负责调查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在赔偿问题上主要靠双方协商。即使是请交警调解,必须双方都写申请,而且调解次数只有一次。
  
  其实,当事人有先撤离现场再协商的义务,保险公司也有义务承认当事人的协议,履行赔偿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法》还规定,轻微交通事故一般都是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所致,并且这种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财产损失、影响交通的后果,不属于情节轻微的情形,交警可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探因:撤后有理变无理
  时间:6月14日早上6∶33
  
  事故瞬间:公交车沿光华路由西向东靠绿岛车道快速行驶,货车在隔壁车道与之同向。到四方巷路口时,货车避让另一辆公交,往左边打了方向,占了公交车道大约80厘米的路面。在行驶过程中,公交车车门灯和货车水箱上罩的小桶刮了一下,公交的车门灯掉了。
  
  结果:两人下车后,士气都像“斗牛士”,在路面指责对方。两人吵累了,公交司机提出打122,此时已经是6∶45。
  
  记者听见后面车辆的喇叭声越来越响,就和货车司机建议:“小事故,移到旁边吧,后面车子排得挺多的。”货车司机挥手道:“千万不能移,一移现场就没有了,交警来了以后,有理都变无理!”
  
  122民警说,和货车司机有同样想法的开车族不在少数,他们担心自己撤离现场以后,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被毁灭了,事故认定时会吃亏。
  
 
 擅自撤就是破坏现场
  
  时间:6月12日早上8∶33
  
  经过:苏AMY08×桑塔纳和苏AZ717×面包车并排从酒精厂路进入龙蟠中路,桑塔纳停在路口等直行的车子过去,左前方的面包车一直在慢慢地往前挪,两车的间距越来越窄。
  接着,两车相继往前移,接着桑塔纳见快要擦上了,停车按喇叭,面包车继续往前挤,直到车身在桑塔纳左前方擦了条1米多的划痕才停。
  
  结果:此时,该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量都很大,两辆车挤在路口把路口堵死了。桑塔纳司机主动要求撤离,面包车司机坚决不同意,并说“撤离就是破坏现场!”大约5分钟后,因为酒精厂路排了300米长队,交警跑步赶了过来。
  
  结果:交警一看擦痕就说是面包车的全责,两辆车这才撤离现场。
  
  122民警说,像这种一方愿意撤而另外一方不愿意撤的情况也比较多,但如果对方不同意,可能会激化双方的矛盾。所以只好保留现场,等待交警的到来。
  
  
自行撤离保险公司不赔
  
  时间:6月14日早上8∶57
  
  经过:苏AMZ28×雪佛兰从加油站出来以后,刚走到快车道上,此时一辆助力车快速超车到雪佛兰前面。
  
  刚好助力车女子的脚卡在雪佛兰车前车轮处。幸好雪佛兰车速不快,而且制动及时,骑车女子的腿只是软组织挫伤。
  
  结果:助力车提出来赔偿100元就了结,但如果雪佛兰车主当场掏100元给对方,而对方不能出示100元的医院看病的发票或车损发票,保险公司是不会认同的,这100元也就是自己掏了。要想得到保险公司理赔,必须有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5月1日,由公安部门和保监会共同制定的《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正式实施。
  
  按照规定,如果双方在道路上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只要车辆损失没有超过3000元,不需要报122,而是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后,立即撤离现场,各自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有一部分人利用此办法骗保,导致快速处理小碰擦的这个好方法不得不暂时搁浅了。
  建议:成立事故理赔中心处理
  目前,南京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是机动车数量增长迅猛、占路施工影响交通、小碰擦事故频发等。由于小碰擦引发的堵情占据了半数,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司机都欢迎并支持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但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文件来规定当事人在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时,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以及具体的处理程序。
  
  业内人士认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减少交通堵情的一个方法,但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比方说,去年5月1日由公安部门和保监会共同制定的《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就规定了3000元以下的小碰擦可以直接撤离到保险公司理赔,但需要在机制上堵住不良司机骗保的行为,同时,在市区成立一个“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由各大保险公司派专人驻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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