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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龄童被公交车门夹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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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15日晚上,一名6岁的小男孩被公交车后门夹伤,致使手腕骨折。小孩家长讨要说法,却被告知乘客从后门上车违法在先。目前,南京交警五大队已经介入此事进行调解。


车门夹伤六龄童

6月15日晚上8时44分,随着“哧”的一声响,随家仓站,3路公交车车门关起,不想车门处却传来小男孩“哇哇”大哭的声音。走在前头的蔡女士回头一看,年仅6岁的儿子被夹住了手腕,在大声地哭喊。她赶紧用双手撑住车门,防止车门进一步关上。


“快开门,小孩被夹住了。”蔡女士一边推门,一边大声喊叫。可是坐在车上的司机却视而不见,一点下来看看的意思都没有,只是用手按了一下公交车门的自动开关。


要求送医院被拒绝

当时,小孩一直不停地哭喊,蔡女士见此情况,就没有和司机理论,急忙抱着孩子直接找到3路随家仓值班室。“刚才我家小孩被一辆3路公交车车门夹伤了手腕,你们能不能喊辆车送我们去医院?”“你是他的监护人,你怎么可以让他从后门上车呢!我们没有错,凭什么要我们送你们去医院?”蔡女士话刚出口,就遭到值班人员的拒绝。


“当时值班室有一男一女,他们看上去都很轻闲。我一个女人不但要拎着东西,还要抱着孩子,让他们给我叫辆车送我去医院的请求,都遭到他们的拒绝。”蔡女士说。


蔡女士见孩子还在不停地哭,就没有和他们僵持下去,到达省人民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钟了,结果孩子被诊断为手腕轻微骨折。医生建议先打石膏,第二天最好去儿童医院复查一下。

负责人:接受交警处理

为了讨要说法,6月16日上午,蔡女士的爱人找到了3路值班室,在那里备了案。


昨天,记者与中北巴士公司有关负责人联系,对方答复,此事双方都有错,只能等交警来处理。


据了解,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协商处理中。


江苏南京普德律师事务所的徐龙才主任表示,虽然说小男孩违反了乘车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公交车司机可以将其夹伤。违反乘车规定和被夹伤两件事之间并不存在任何联系。公交车司机可以等小男孩上车后,让其补票或者给予其他处罚措施,并不能因此将其夹伤。在这件事上,监护人不应当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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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6:33 | 只看该作者
从理上讲,从后门上是不对,夹到应该自己负责,要不以后大家都从后门上了;但是从法上讲,夹到人就是你的错,所以公交部门必须要负责!
不过我个人还是支持司机的,不鼓励从后门上车,否则以后大家都从后门上还不乱套啦?要补票人家给,要罚款人家肯定不会给的!你能拿他怎么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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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8:54 | 只看该作者
“可是坐在车上的司机却视而不见,一点下来看看的意思都没有,只是用手按了一下公交车门的自动开关。”

要是每个从后门上的都要司机主动去看看,那还有没有规矩,司机的做法绝对没有错,被夹伤你去找站长 ,
这样给小孩的教育深刻,就像现在许多的年轻人不让座和小时侯父母的言传身教很有关,支持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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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22:18 | 只看该作者
家长只顾自己,司机以后门一定要把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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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1:13 | 只看该作者
小孩子家长还是要看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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