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一段134米的护栏,被一辆失控的轿车连续撞击了3次。当最后一次撞击后,轿车已经全部变形,车上人员一死三伤。面对死者家属的起诉,轿车驾驶员却认为事故与自己无关,而是因为3名乘客在车上打闹,争抢方向盘造成的。昨天下午,本案在六合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
2006年10月31日中午,张强、李立和彭朋3个好友,一起聚在彭朋家里吃饭,3个人喝掉了两瓶白酒。饭后,张强大着舌头说:“都不许睡觉!大家一起去泗洪吃螃蟹。”
张强掏出手机把朋友刘娟叫过来开车。3个人一起坐进了张强汽车的后排。汽车很快就开过了潘家花园收费站,原本一起在后面聊天的3个人却为抢彭朋的眼镜开始了争吵。
车祸中受伤最轻的刘娟说,当时眼镜被抢的彭朋叫:“停车,靠路边停车。”大家都没有理他,张强和李立呵呵笑了起来。笑声让本来就已经很生气的彭朋更加愤怒,他钻进驾驶室,拽着方向盘用力向右边拨,想迫使车子靠在路边停车。此时的张强在一旁喊了起来:“不要听他的,继续开车。”也拽着方向盘向左边拨。小小方向盘上一下子有了6只手在操控,刘娟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车子从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向路边的护栏撞去。
在交警的事故报告上显示,汽车行驶轨迹成“S”形,先后3次从高速公路行车道撞击护栏,最后一次撞击痕迹长达8.9米。最后一次撞击结束后,车子已经完全变形,坐在车上的4个人,刘娟的伤势是最轻的。李立当场死亡,彭朋和张强在医院内昏迷4天。
六合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娟关于“争抢方向盘导致事故发生”的陈述更接近事实真相。张强与彭朋争抢方向盘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刘娟来驾驶车辆属于帮忙,为张强、彭朋和李立3人服务,刘娟驾驶不当的责任,由张强等3人平均承担。
昨天下午,六合法院对本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张强赔偿李立家属各项损失12万元,赔偿彭朋医药费等损失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