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件事情来看,我觉得司机,乘客,和朱女士都有错,只是错的轻重程度不同而已.
首先,错得最重的应该是朱女士,当初司机已经善意地提醒她不要上车了,这其实也是司机对她生命健康权的尊重,但是,朱女士缺硬要上车,这也表现了朱女士放弃了她的权利,也就是因为她不尊重自己和女儿的生命,才导致事件的发生.
AND接着错的,就是那些乘客,但是,他们并不是错得最重,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是个大集体,集体有集体的利益,个体有个体的利益,个体应该尊重集体的利益,朱女士这样做很明显是只顾及到了自己(个体)的利益,而想牺牲集体的利益,这也不能怪那些乘客们.但是,在此,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权利----朱女士的女儿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了,生命健康权在我国,是大于任何权利的,乘客们的这些行为,是没有尊重朱女的行为,这是道德舆论所谴责的行为,也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大家都认为无错的司机在此也错了.
这位司机本来是没错的,因为他有善意提醒朱女士和在车门夹到朱女的时主动询问情况等,这是法律,道德所提倡的行为,不过,他最后还是错了,因为他不应该让乘客们"赶朱女士下车",因为我过法律规定,公民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义务,那些乘客的行为其实已经违法了,这位司机应该主动劝说那些乘客,或者,让其他一巴先把这些乘客载走,先要主动把朱女送到医院,而不是看着朱女士被其他乘客赶下车不管.
以上仅是小弟的个人想法,如有不当,希望大家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