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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689-2002 液化石油气客车技术条件
前 言
为了使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LPG)客车技术能够健康和有序的发展,确保其质量和安全,参考国内和国外的一些相关标准,以及国内在LPG客车生产上的经验,编制了《液化石油气客车技术条件》。
为我国的LPG客车生产企业提供一个统一的依据。
本标准由原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客车总厂、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安民、万新兵。
本标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液化石油气客车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LPG、汽油/LPG、柴油/LPG为燃料的,M2、M3类中Ⅰ、Ⅱ、Ⅲ 级的城市客车。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采用LPG燃气系统后对整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4762 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徘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7676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GB 17691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7895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词汇
GB/T 18364 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口
QC/T 247 液化石油气汽车专用装置和安装要求
QC/T 256 液化石油气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SY/T 7548 汽车用液化石油气
3 技术要求
3.1 LPG客车及其零、部件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其他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的规
定。
3.2 LPG客车燃气系统的专用装置及其安装应符合QC/T 247的规定。
3.3 LPG客车的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客车的其它要求按GB 13094和GB 7258以及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
3.4 LPG客车燃气系统的设计应最太限度减少燃气管路连接点的数量,从设计上保证管路连接点施工方便、密封良好、易于检查和便于维修。
3.5
燃气系统设计的安装位置及管路走向要避开温度较高的热源以及电器、蓄电池等可能产生电弧的地方,尤其不能在同一个密闭的空间内。燃气管路及零部件可能产生静电的地方要可靠接地。
3.6 燃气系统各总成部件及管路不得设计安装于载人车厢内或穿过载人车厢。
3.7
车用气瓶安装方向和位置,必须保证所有气瓶附件都能正常、有效的可靠工作,如果车用气瓶为两个以上的气瓶组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用气瓶之间,在任何状态都不能相互充装。设计要充分考虑载荷分布、重心高度对客车的影响。充分考虑使用环境对车用气瓶可能造成的伤害,必要时需对车用气瓶加防护装置。
3.8 密封保护盒应可靠的将气瓶口及各附件密封,并设置能将泄漏气体排向地面的通凤管道,总通风面积不得小于450
mm2,排放气体应在地面成45°圆锥的范围内,排放口不允许布置在发动机罩内,排放口至排气管和其他热源距离不得小于250mm,排放口不得在蓄电池的上方或朝向蓄电池,通气管路的易损部位应予以保护。
3.9 燃气系统低压管路上游应设置过流保护装置。并设计确保当点火开关未接通、发动机未运转时,应能可靠的切断低压燃气管路。
3.10 燃气系统设计必须满足各总成部件对保证其功能的使用、安装要求。尤其确保整车出厂时贮气瓶上的组合阀功能正常、可靠。
3.11 燃气系统密封性要求
在满足燃气系统内1.6MPa压力条件下:
——用检漏液检测燃气系统每个连接点,1 min内应无气泡或LPG液体出现,或
——用测量精度不低于25×10-6的气体检测仪,检测燃气系统各连接点,检漏仪不得报警。
3.12 LPG客车加气口的设置应符合GB/T 18364的规定,其位置要考虑安全防护并易于加气操作。
3.13 LPG客车使用的LPG应符合SY/T 7548的规定。
3.14 LPG客车的排放污染物应符合GB 14762或GB 17691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LPG客车定型试验应按QC/T 256的规定进行。
4.2 LPG客车的排放污染物的测量方法应符合GB/T 14762和GB 17691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型式试验
LPG客车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或转厂生产的产品;
——正常生产的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影响到主要性能时;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5.2 出厂检验
5.2.1 出厂检验要求:
——外观质量、装配完整性及装配质量。
——制动性能测定、排放测定、前照灯灯光调整、车速里程表校正、淋雨试验和燃气系统气密检测。
——每辆客车经制造厂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 标志、运输、贮存和随车技术文件
6.1 LPG客车应按GB/T 17676中的规定,在明显部位安装永久性标志牌。
6.2 LPG客车铭牌除按GB 7258的规定标注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按发动机铭牌内容标注所用燃料种类、额定功率和扭矩。
6.3 LPG客车的运输
——LPG客车采用驾驶运输时,应注意按客车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LPG客车采用火车、轮船或汽车拖挂运输,储气瓶内的LPG存量不宜超过总容积的40%,关闭全车电路和各类截止阀,客车周围严禁烟火,并配备适用于可燃气体的灭火器材,如果在密闭空间存放较长时间,行车前,应用检漏仪对客车周围进行检测,以确保安全。
6.4 LPG客牢的贮存
——LPG客车提交用户前,存放地远离火源和易燃物质,不宜存放在坑凹易积聚LPG气体的地
方,保证通风良好。
——车用气瓶内不宜存放超过40%容积的LPG,关闭全车电路和车用气瓶的出液开关。
——对客车存放地,用检漏仪定期进行气体泄漏量的检测,重点在车底部及低凹处。
6.5 LPG客车随车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
——《客车产品合格证》;
——《客车使用与维修保养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包含有燃料系统原理图及使用、保养、维护方法,以及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注意事项;
——技术文件的内容应符合GB/T 17895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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