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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我单位收到你的网上来信“关于反映电车不应该取消的建议”后,认真组织主管部门调研,现对此建议的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乘客对公交工作的关注以及发展绿色交通的一些建议和意见。
针对信中反映117路电车报废更换汽车一事,我单位并没有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当前,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环境的改善,也更需要绿色的环境交通。近年我市为打造城市形象,对电车线路由于存在电杆密集杂乱,有碍视觉环境及电线老化易发生事故,造成交通堵塞等原因而进行拆除,并以“电改汽”的办法,由汽车取代了电车运营,在市容环境上得到一些改善。但由于汽车量的不断增大,其尾气对城市空气的污染,特别是对人们身体的危害,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关于发展电车,增加电车线路我们认为这是当今时代发展的要求。
为了打造绿色交通,多年来,市交通局所属电车总公司本着“打绿色交通牌,走创新发展路”的原则,在研发“电动车”的道路上始终不断地在探索着。由于电动车与燃油汽车相比具有无污染零排放的特点,是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因此经过多年努力,于2006年6月研制成功了“新型站间快速充电电动公交客车”,并通过试运行市民反映良好,目前正审报政府有关认定。同时在发展电动车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科学分析和实际调研,我们初步的设想和规划;即从2007年至2011年,在恢复开通部分有轨、无轨线路的同时,分三步开通A、B、C三条电动线路。
最后,衷心感谢该乘客对发展绿色环境的呼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哈尔滨市公共交通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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