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两起恶性交通事故司机负完全责任
2006-1-11 厦视在线 来源:《厦视新闻直播室》栏目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昨天,交警部门公布了对去年12月29号市公交总公司两起发生在斑马线上的恶性交通事故的最后事故认定,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最根本的还在于,司机对车辆的技术状况不明确以及在人行横道上让行不足。交警判定,两起事故由公交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经过详细的现场勘察,交警方面认定2005年12月29号上午9点,发生在文化宫十字路口斑马线上19路公交车撞死一老人的交通事故,根本原因在于驾驶员思想不集中,在人行横道上让行不足。
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 吴成芳:他是属于右转弯要经过人行横道,按法规规定必须要做到提前要注意斑马线上的行人的动态,他没有做到这一点,所以在发现问题的时候来不及采取刹车措施,造成车辆进入斑马线把正在人行横道通行的行人撞伤,最后被右前轮碾压过去,造成死亡,当场死亡。
虽然车检报告显示,肇事的这辆19路公交车的制动系统存在一定问题,但是警方认为,即使制动系统完全符合标准,也无法阻止事故的发生。
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 吴成芳:通过我们现场勘察情况来分析的话,就算他是正常的刹车的话就是制动系统即使有效的话,这一起他也来不及。
而对于同一天下午13点50分,发生在凤屿路口斑马线上32路公交车撞死一名女学生的事故,交警提供的车检报告显示,肇事的32路公交车确实存在打气皮带老化的问题,但是警方认为,驾驶员在对车辆技术指标不清楚的情况下,行经斑马线让行不足才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 林剑飞:驾驶员必须出车前要检查,在行驶中必须要观看汽车上的制动气压表,在制动气压表下降的情况下他们自己没有去发现。经过斑马线车要让行,当发现行人的时候,他来不及,打了一把方向,车头正面撞上小孩,导致后轮把一个行人当场碾压。
对这两起恶性交通事故,警方认为除了肇事车辆都存在车况性能方面的问题之外,更主要的还是驾驶员疏忽大意、让行不足造成的。对公交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方面的欠缺,交警方面表示他们会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公交总公司做好营运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而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驾驶员,要避免事故的发生,关键还在于树立起文明行车的意识。
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 刘振美:现在春节已经即将来临,我在这里希望广大驾驶员要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提醒广大市民要遵守交通规则,千万要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
目前,两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司法机关还将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 |